师德师风建设既是学校常抓不懈的常态化工作,又是一个学校文化育人的显性呈现。而习总书记“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要求的出台,又赋予了师德师风建设的新内涵和新要求。在落实学校规范化办学的进程中,只有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评价标准的“晴雨表”,才能让教育回归立德树人的初心与使命。师德师风不是单靠制度、权力管出来的,根本要靠教师的内心认同和行动自觉。《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为人师的行为规范准则,也是守住师德底线的“心头戒尺”。只有教师形成道德自律,主动规范从教行为,才能够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德崇真

——做新时代道德楷模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准则,而教师的职业特征,更决定了教师要“以德立身、以德润身”,成为真善美的化身,提高内在修养和人格境界。

爱国敬业、勤勉自强、勤俭节约、乐于奉献、孝老爱亲、诚信友善、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始终表里如一、品行端正,保留心中的“真”,追求教育的“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都是教师首先要具备的基本道德素养。

教师的人格是教育基石。在基础教育学段,在模仿能力极强而缺乏是非判断能力的教育对象面前,教师良好的言行举止、德行修养,会像柳风拂面一样唤醒孩子心中善的种子。这些被浇灌的种子长出什么形状的芽,开出什么颜色的花,都蕴含在教育者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润物无声的引导中。教师不仅是播撒知识种子的耕作者,更是传递文明火炬的使者,严格约束和管理自己,成为新时代的道德楷模,既是教师的个人需求,也是学校发展的需求,更是职业素养的需求。

修德向善

——共同守护精神家园

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是教师行业特殊的道德要求。师德从道义上规定了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思想、感情、态度和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社会尽职尽责。它是调整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因此,教师的“德”不仅仅是“私德”,更要有与职业要求高度契合的品德特征。

教师要始终葆有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与热爱,葆有强烈的文化传承的使命感、责任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建设自己的精神家园,有大爱大德、有高远的历史站位,始终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根本意识,成为正能量的涵养者、辐射者和传播者,成为指引学生成长的精神指向标。

教师要具备符合职业需求的真知灼见、学识能力,有锲而不舍、精益求精的精神,成为教育教学的行家里手。小学教育是从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开始的,从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开始的,因此做事精心、精细,关注教育的一点一滴,应该成为教师的行动指南,在完成崇高的使命中不断升华道德情操,把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的未来紧密相连。

尚德循法

——法治思维铸造师魂

师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制教育是师德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当今法治社会,教师必须意识到法理思想与师德实践结合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知法懂法、依法执教、依法育人,是师德建设的必要手段。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教师行为的标尺,《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都是我们执教的依据。只有将普通教育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够看清楚行为界限;在习惯性思维中注入法治意识,才能够让教师更加自觉自律。加速师德建设规范化、法制化,形成“法治思维”,才能主动形成“红线”意识、问题意识、规矩意识,以身立教、规范从教,才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培养符合新时代精神、符合祖国建设需要的少年儿童。

教育的本质是真善美,做真善美的使者,应该成为每位教师的教育情怀。“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应该是每一位教师终生追求的目标。在崇真、向善、尚美中,让一切教育行为成为流淌心灵的清泉,润养受教育者的灵魂,丰盈出一个个独立的人格。每个中国人都有一个强国梦,教师就是在帮助一个又一个的孩子筑梦,又在培养一个又一个国家栋梁中实现自己的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所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教师是教育的根本,师德是教师的灵魂。”相信通过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弘扬崇高师德的良好氛围,引导教师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积极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方能使教育人在恪守规则中做好教师本分,在行为示范中彰显高尚师德。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附属小学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