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2020年,陕西省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两份文件对课后服务的原则、对象、形式、内容、费用、人员配备等作了明确规定。

基本原则:属地管理、学校主导、非营利性、自愿选择、因地制宜。

时间要求: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服务内容:各地、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有:

1.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少年宫的合作情况,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费用问题延伸阅读

(依据政策规定,收费标准限于公办学校):

最新消息

在2021年9月,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要在学生自愿参与的前提下实现全覆盖,紧密结合第二课堂,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西安: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由市、区县及开发区根据弹性离校和课后服务实际,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各区县及开发区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由学校提供的早餐、午餐收费项目按照物价、教育等部门管理规定执行,其他课后服务项目可多渠道筹措经费。学校独立举办组织的小学1—3年级“弹性离校”基础服务,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不得收取费用。各级财政资金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学校设施设备维护、水电费等。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宝鸡:市区(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6元/天·生;各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5元/课时·生,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5元/天·生。

榆林:延时托管3元/节·生。集体活动:文化和体育类4元/节·生,艺术、科技和美术类5元/节·生。

延安:市直各公办中小学延时托管3元/课时·生。集体活动:文化类4元/课时·生,体育和艺术类5元/课时·生,科技和美术类6元/课时·生。

铜川:每生每课时最高不超过4元,在保证课间休息时间的前提下,依据各年级不同的放学时间,收费最高每天不超过两课时,课后服务时长超过一课时、不足两课时的按一课时收费,超过两课时的按两课时收费,即每天最高不超过8元。

安康:全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按每生每课时4元的标准收取,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一课时不足两课时按一课时算,超过两课时按两课时算,小学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初中、高中每学期不超过400元。

汉中:全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按每生每课时4元的标准收取,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天按不超过两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一课时不足两课时按一课时算,超过两课时按两课时算,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期不超过400元。

(冯丽整理)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