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九个原则”,其中之一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切实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期盼、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2017年3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弹性离校”“课后一小时”等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新形式。今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再次表示,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从“全覆盖”这个要求来看,足以彰显教育部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就课后服务,本刊立足陕西、放眼全国,梳理政策、经验、问题解决之钥等,助力其切实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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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顺应民生需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主动担当。近年来,各地在课后服务做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要将这件好事办好、办实,让家长放心、满意,还需要进一步厘清一些问题。

课后服务,是何性质?

由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引发的“三点半”难题一直是中国许多家庭,特别是双职工家庭极为焦虑的事情。近两年来,在全国两会的“部长通道”上,小学生三点半放学话题更是屡屡被提及。

实质上,“课后三点半”现象并非我国所独有的现象,它是德国、法国、英国、美国、韩国、日本等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从20世纪80年代起,发达国家逐渐将儿童课后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政府承担向儿童和青少年提供课后服务的主要责任。

课后服务在国内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性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性质及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一些专家、学者对其性质有不同的见解,如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邹敏认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属于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畴。武汉大学中国教育家研究中心程斯辉认为,对接受政府补贴、由中小学提供或组织开展的课后服务,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纪超则认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是一项社会公共事务。

无论课后服务是否是准公共产品或者社会公共事务,可以确定的是,课后服务是学校在政府推动下、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服务管理之外,为了增强服务能力,在课后额外主动承担的一项校内延时服务,它不属于学校法定的义务教育职责,由于学校具有承担教育公共事务的属性,课外服务的公益性质应是其目前可以明确的显著特点。

课后服务,为谁服务?

当前课后服务的对象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教育部在2017年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曾明确,“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2021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地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每个学校都要做起来……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

这个发言传递出一个十分重要的信号,即课后服务对象已从最初解决部分家长接学生的困难、优先保障亟须服务群体,扩大到要应收尽收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愿意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加,但也不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发放告知书、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政策、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全面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咨询。

课后服务,服务什么?

课后服务,服务什么?《指导意见》给出了明确答案:“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据此,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可以安排专人在指定场所照管学生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活动,可以对个别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指导,但不能仅仅盯着学生的学业。学校要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能力等开展课后服务。

如上海市嘉定区通过资源整合、课程再造、主题活动、自主学习等方式,打造了课后“三点半课堂”。第一时段“快乐30分钟”,学生自主选择校内书法、美术、体育锻炼、科学小实验等拓展活动;第二时段“快乐30分钟”,开展学生作业、自习、阅读活动;第三时段下午五点至六点,提供校内延时看护服务,服务学生健康成长。

各地还可招标引进有资质的第三方教育机构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如广东省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韶关市在试点中引进了第三方机构开展“个性化”特色课程服务,共设置了11大类近百门课程,供学校自主选择。北京市也引入了具有一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满足中小学发展需求、服务供给能力强且入校人员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长的社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课后服务有红线——不但要坚决防止将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行为,还要在突出“服务”二字上下功夫,学校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师资何来?

服务内容是家长关注的焦点,师资来源则是学校在实施中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激励调动本校在职教职工自愿参与课后服务是课后服务师资的重要来源和最坚强保障。学校要尝试创新形式和拓宽路径,激发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并全力确保校内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足够的尊重和体现。

有爱好和特长的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退休教师,以及科学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也是学生课后服务师资的重要来源。

社会力量是课后服务师资的重要补充。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就认为:“各地在探索的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比如激活当地博物馆等社会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公益机构参与。教育部门还可以在充分汲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资质完善、专业性强的社会教育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国外十分重视课后服务人员的资格审定。如日本的课后服务人员必须持有都道府县认定的儿童支援员资格,韩国要求托管负责人必须持有2级以上幼、小中等保育教师资格证书,法国规定组织者须持有法令规定的允许从事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或正在接受以上文凭和职业证书的培训。因此,引入社区教育力量或第三方机构的,学校必须对参与服务人员的品德、身心健康状况、从业资格证等加强背景调查,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所有服务人员品德高尚、业务精湛、证件齐全。

课后服务,钱从哪来?

课后服务存在劳务报酬、易耗品购置、后勤保障等费用。目前各地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

一是由政府全额“买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部实行免费制度。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河北,以及广东深圳、吉林长春等地均实行免费服务。如深圳市将课后延时服务所需资金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纳入政府经费保障,所有选择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二是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向家长酌情适当收费。当前全国多数省份都提出了“以政府补贴为主、服务性收费为辅”的经费筹措方式,如四川、重庆、山东、宁夏、湖南、河南、江西、江苏等地印发的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都明确课后服务经费各地可采取成本分摊方式,由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庭适当分担。

究竟是由政府兜底,还是适当向家长收费,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服务水平等存在差异,还需因地制宜,根据地方财政等情况,坚持公益非营利性原则,合理确定成本分担机制。

对此,武汉大学中国教育家研究中心程斯辉提出:“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依据,测算课后服务成本,完善政府经费支持方式,确定课后服务家长分担比例和收费标准,对课后服务包含的具体项目及收费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指导,由此建立起公正合理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

课后服务收费的主体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委会、第三方机构等,其收费行为都必须得到教育、发改等部门的收费许可,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收费范围等,不得擅自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不得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家庭困难学生收费。

课后服务经费的使用,一要确保专款专用,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通过公示栏、网站、家长会等方式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服务费的支出要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态度、工作实绩等挂钩,充分发挥经费的激励功能。

课后服务,谁来管理和考核?

课后服务考验着地方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等多方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其最终的考核评价结果更是课后服务是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参与各方一定要厘清责任界限,明确各自职责,发挥整体联动效应,确保课后服务取得实效。

学校是组织落实课后服务的责任主体,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管理考核职能体现在:处理好家长需求差异以及服务场地、师资、资金等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好课后服务全过程管理,严格对校内外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等。安全管理是学校课后服务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学校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服务项目的安全性评估,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规范处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指导学校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从申请审核到过程监督、再到成效评估的完整管理制度。如四川省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和监管,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等。

作者单位: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陕西教育报刊社

责任编辑:张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