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不仅要促进学生理解音乐知识,更要丰盈学生的音乐感知。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给予学生多感官的体验。感官之间的感受是相通的,这就是“通感”。通感是一种“相通的感觉”,通感是以感觉为起点、以想象为桥梁,以情感为动力的心理活动。这种音乐通感,一般伴随着听觉,是一种多感官联动,指向音乐的美感体验,是人们对音乐的综合感知。

一、由听而学,唤醒音乐本能

在音乐学习中,要让学生获得真实有效的音乐通感体验,教师需要重视学生“听”的能力培养。音乐是一种“听赏”艺术,通过听,能激活学生本能的“缪斯”。学生要“由听而学”,因为音乐首先赋予学生的是听觉、联想,而非视觉、思维。培育学生的通感体验,贯通学生的音乐学习,培育学生的音乐素养,首先应当从“听”开始。

2018年,我市学生音乐素养测试,十道题目全部是听辨题。这就说明“听”对于学生音乐学习的重要性。那么,学生的音乐学习主要是听什么?笔者认为,学生音乐之“听”,不仅要听内容,而且要听音乐的素质,包括音的长短、高低、强弱、音色等。也就是说,学生的音乐之“听”,需要听出音乐本体音的力度、速度、旋律、节奏、和声等。那么,音乐之“听”,该怎样听呢?笔者认为,不仅要整体聆听,而且要对比分段细听。同时,还要在听中进行想象、表达和感悟。比如,在教学苏少版的“小狗圆舞曲”,首先,笔者让学生完整聆听,学生听出歌曲的整体风格——活泼、欢快。在学生整体聆听的基础上,笔者让学生分段聆听,学生又听出歌曲的节奏和旋律。在聆听的过程中,还有学生发挥想象说:“第一段中小狗正绕着玩具快乐玩耍,第二段中小狗正做着甜美的梦,第三段中小狗醒来了继续玩乐。”学生浮想联翩,“听”激活了“想”,“想”刺激了“动”。通感,让学生乘着隐性的翅膀飞翔。

著名思想家卡尔·马克思说:“欣赏音乐,需要有辨别音律的耳朵,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再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在小学音乐通感教学中,教师首先要唤醒学生的耳朵,在聆听过程中,学生会发生感觉的挪移、交融,从而形成一种共通性的音乐感受和体验。

二、感与觉相通,激活立体感受

在学生音乐学习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突破单一感知,让学生多种感觉比如视听、听动、视动等结合起来。感与觉相通,能构建学生的立体感受,从而让学生形成通感。从“接受美学”的视角看,通感是一种感觉迁移、挪移、弥散,是听觉与视觉、触觉等的相互转换。通感,能让学生全身心参与到音乐学习中。

比如,教学苏少版“阿西里西”一课,笔者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充分调动学生多感官参与活动,让学生运用视听演奏等方式,努力促成学生多种感觉相通。著名音乐指挥家胡咏言说:“有些音乐作品,让人一听就喜欢;而有些音乐作品,却需要人慢慢领受。”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的音乐学习是用整个身体来感受的,是整体性、系统性的学习。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教师要让学生“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享受音乐审美过程的愉悦,体验、理解音乐的感性特征与精神内涵”。通感,能促进学生饶有趣味地、主动地体验音乐,能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

三、叠加体验,获得整体认知

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认为,“音乐是自然而然的事”。实践证明:学生都富有乐感,有一种内在的本能性律动。通感教学,就是要发掘、呵护学生的生命律动。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通过通感教学,叠加学生的体验,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整体化。

培养学生通感的音乐教学,需要生发学生的想象,催发学生的理解。音乐不是以说理的方式来影响人的,而是通过熏染,通过学生的情绪、情感体验来滋养学生的。正由于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才蕴含着震撼人心的力量。

通感教学,不仅要注重学生的感觉挪移,而且还要追求一种学生学习音乐的心乐交融状态。只有让学生互通感与觉,让其叠加体验,才能激活他们的立体感受,进而让其获得一种对音乐作品的整体性认知。在通感中,学生直通音乐本体,会抵达一种“物我两忘”的澄明之境。

作者单位 江苏省启东市圩角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