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司法改革既创新了我国司法制度,又对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立足司法改革要求,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方式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一方面能够深化司法改革对法学实践教学影响作用;另一方面能够为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方式提供必要的指导。

[关键词]司法改革 法学实践教学 方式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2019年度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新中国成立后从旧体制向新体制转变时期榆林的司法判决研究》(项目编号:19JK0988)。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标志着我国司法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此项改革极大地创新了我国司法系统的工作机制,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深刻地影响着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

我国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

1.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制定和实施司法制度的核心目标就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新一轮司法改革工作也要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方式,其中包括规范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优化司法部门和个人的职权配置,加强司法运作中的民主机制,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活动等。2016年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详细规定了法官、检察官的工作过失追责机制,并制定出严格的处理措施。这就要求司法人员要系统了解司法改革的最新政策、最新要求,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努力提高司法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2.加强人权保障

保障人权既能够体现我国执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又能够保障司法的规范性。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十分注重保障人权,突出表现在防范和遏制刑讯逼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限制适用羁押措施、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完善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制度、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等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6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详细规定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并制定了清晰的制度与机制方面的保障措施。

3.提高司法人员职业能力

司法人员是执法主体,其个人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直接影响着司法制度的执行质量和效率。新时代,我国详细规定了司法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第一,要提升司法人员的政治能力,以高水平的政治建设推动各项司法工作的开展。第二,要提升司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司法人员的审判执行能力、舆情应对能力、新闻传播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等。第三,要提升司法人员的管理能力,使其能够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具备较高的政治修养、专业素质、管理能力及规范意识。

4.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

我国政府历来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这在司法工作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巩固了“执政为民”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简化办案程序、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加强基层司法机构建设、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展法律援助、畅通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等。诸如我国检察院普遍开展的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动作内容之一便是加快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速度,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将审查起诉周期从原来的20天缩减为现在的5天半,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人们的诉讼时间与诉讼成本,提高了人们通过法院处理问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司法改革对法学实践教学的要求

1.让学生了解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司法制度涉及丰富的规章制度和严密的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只有系统、准确、深刻地了解这些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加以执行。我国围绕公平正义、人权保障、司法能力、司法为民四大主题对司法系统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改革,与以往的司法体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了很多新内容、新机制、新要求。在此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让学生了解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提升学生对司法工作的目标、内容、方法、机制的认识。

2.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我国司法改革工作不但创新了司法系统内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而且对司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专业学生无论是基于就业需要,还是基于个人职业生涯需要,都必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因此,笔者认为,法学实践教学必须重点培养学生政治、专业、管理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政治素质是学生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治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专业素质则是学生的审判执行工作能力、舆情应对能力、新闻传播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等。管理能力是指学生能够立足工作岗位,严格实施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管理的能力。

3.强化学生司法为民、保障人权实操能力

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主要是为我国司法系统培养能够秉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权理念,严格、规范、高效执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优秀人才。这些充分反映出法学专业具有明显的实操性特点,能够让学生了解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还能够使学生更好地从事司法工作。因此,当前法学实践教学应强化学生的实操能力,一是让学生深入司法工作环境,体验一线工作氛围;二是要让学生了解特定部门、岗位的司法工作流程和方法;三是要让学生参与司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巩固所学习理论知识。

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法学实践教学方式

1.奠定实践教学活动基础

法学实践教学并非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以理论教学为基础,通过实践巩固、强化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的认知与应用。因此,法学教师在进行实践教学前,应系统梳理我国司法改革内容,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在具体的实践教学过程中,法学教师应以巩固学生理论知识为主体,创新实践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法学实践过程中更好地认知法学改革工作的内容,更有效地践行法学改革的要求,提升自身法学实操能力,为个人就业奠定基础。

2.进行案例教学与模拟演练活动

法学实践教学具有操作灵活、方式多样、教师主导性强的优势,对于巩固学生司法理论知识、增强学生司法实操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法学教师应立足于司法改革核心内容与基本要求选择最新的司法案例,通过分析和探讨深化学生对司法改革内容与要求的认知,增强学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其次,法学教师可以选择一些司法案例,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我国司法制度设计诉讼、裁判工作方案。最后,学生可以在校内模拟法庭中进行具体的司法审判活动,体验司法工作氛围、方法和机制,提升自身司法实践能力,丰富自身司法实践经验。

3.深入一线单位参与具体的司法工作实践

学生具备一定的司法理论知识和实操能力后,可以利用寒暑假或学校规定的固定实习实训时间,在当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系统的实习实训活动。这样学生在一线工作单位就能实实在在地感受特定岗位人员的工作方式、程序、状态等,还能够利用所学司法理论知识解决具体的问题,进一步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有效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但在此过程中,法学教师必须加强对实习实训工作的规划、监督、指导与评估,随时关注学生的实践状态,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习实训所面临的问题,严格评估学生的实践质量,避免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结 语

总体来说,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工作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人员职业能力、践行“执政为民”的理念四个方面在创新司法工作方式的同时,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养,强化了学生“执政为民”、保障人权的实操能力。

参考文献:

[1]吴道富:《司法改革语境下的法院、法官与法案》,法律出版社,2016,7。

[2]马志:《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与探索》,《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5期,第22-24页。

[3]李传生:《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法制博览》2019年第6期,第187-189页。

作者单位:榆林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