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建立高校工会维权维稳机制是实施依法治校方略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依法治校背景下,各高校应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理论指导,认真履行《工会法》确立的工会维权职能,整合各方优质资源,充分调动教职工产学研的积极性,积极辅助学校做好争创“四个一流”建设工作。本文主要解析了我国新时代依法治校背景下工会维权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依法治校 工会 维权 维稳

引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工会要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职工群众通过正常途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劳动群众的心坎上,不断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习总书记从根本制度的高度阐明了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权益的重要性,揭示了工会维权与工会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内在统一关系。

高校的维权维稳工作既涉及教职工,也涉及在校学生,还涉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维权维稳工作。本文拟以依法治校为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剖析我国高校工会在维权维稳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

依法治校过程中维权维稳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高校工会和教职工的维权意识不强

依法治校的理念提出多年,高校的民主管理已初见成效,学校的管理者和教职工能以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一些工会管理者尚未完全意识到工会维权职能的真正意义和作用,片面地认为工会就是搞好教职工的福利和文体活动,认为职工的维权是党政部门的工作,未能积极主动地参与职工维权事项,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017年的一次专项调研活动中,在对“工会组织是否全部发挥了替职工维权的职能”一项调查中发现,有接近一半的学校工会组织不能发挥替职工维权的职能。虽然在调查中有80%的学校设置了“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但与接近一半的学校工会组织不能发挥替职工维权的比例进行比对,说明有些学校的“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只是虚设,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教职工在学校也缺乏强烈的维权意识,对工会的维权维稳职能认识不到位,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知道找谁倾诉,多数会找学校的院长或校长寻求帮助,而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忍气吞声、消极怠教,甚至走向极端,长此以往会带来不良后果,一方面教师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另一方面也给教学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2.高校普遍存在维权维稳难以平衡的现象

高校依法治校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支撑的,既有国家和上级制定、颁布的,也有各高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己制定的。大部分高校在制定学校校规、学生手册、考勤纪律、绩效考核、职务升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时考虑维权的成分大一些,而对于维稳的考虑甚少;有些则可能相反,考虑维稳的多一些。学校为了稳定大局,当教师单独维权时,偏向于教师;当学生单独维权时,偏向于学生;而当同一事件中的教师和学生同时出现维权时,为了学校的稳定多会偏向于学生。学校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没有考虑教职工或学生的个体差异,以至于在学生和教师之间产生矛盾时,工会可能更多考虑的是维稳为上,把教师的尊严和维护其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放在一边。

3.维权过程中未理清少数与多数的利益关系

在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党委、校工会都能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文件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凡是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都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离退办等集体讨论通过,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或建议,这种做法本来是体现高校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是高校维权维稳机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偏差,如陕西某高校在旧家属区园林改造过程中没有征求该家属区全体教师的意见,而是根据部分离退休教师的意见进行改造,在当今家属区停车位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将可停车的地方改造成人行道和绿化带,使得家属区的教职工经常因为停车事宜产生矛盾和纠纷,可见个别人的过度维权会给学校和工会的维稳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4.高校非事业编制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在高校扩招后,教师队伍也在迅速壮大,人员成分更加复杂,在编教师的数量已难以满足实际教学需要,更谈不上教学质量的保障。另外,随着教师聘任制的推行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高校原有的吃“大锅饭”“财政饭”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竞聘上岗、业绩考核等激励机制的引入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给部分教师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当前,造成各高校教师人员数量紧缺的原因很多,如学校的扩招、学历的要求、科研的要求、获奖的要求以及学校吸引人才的政策等。据《北京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及维权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北京高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已占事业编制职工的1/5,高校后勤集团非事业编制职工达80%以上。有相当一部分高校仅非事业编制职工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就占在册职工的1/4,有的甚至达到1/3(如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达到1/2。最近两年,随着国家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原先女教师多的学校和专业就显得师资更加紧张。因此,许多高校采用了编制外引进人才的举措,如人事代理制度、临时用工制度、外聘教师制度等。这些事业编制外的教师在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的环境下工作,意见很大、牢骚很多、情绪很低落,致使教学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难以保证。

完善高校工会维权维稳工作机制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维权维稳工作制度

我国高校扩大招生后,在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教师队伍也随之扩大。因此,高校的维权维稳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完善维权协调机制建设。该工作需要党委一把手的领导,必须有行政领导的支持。同时,工会组织也要发挥维权维稳作用,将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激发教职工努力工作、提高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将维稳工作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做好党政的助手,积极参与高校的维权维稳工作,发现问题不回避、不推脱,努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做好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第二,完善维权维稳的相关制度。除了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各个高校也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维权维稳的具体规定或制度,如《教职工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大学学生手册》《××大学教代会实施细则》《××大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等,让工会的维权维稳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维权时让上访教职工和学生心服口服。第三,处理好党、政、工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维权职责,把工会维权维稳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维权职能。

2.建立工会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机制

工会组织要做好信访工作就必须有真心、公心和耐心,把教职工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积极协调各种关系,及时为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首先,明确工会领导干部接待日。公告教职工固定的工会领导干部接待日,设立“教职工意见箱”和“教职工维权热线”,做好教职工来访来信工作,及时了解教职工的维权要求和呼声,掌握维权职工的争议信息,建立劳动纠纷、劳动争议、职称评定争议、绩效考核争议、职务升迁争议、干部任免争议等档案,做到百分之百有答复、有着落,并确保来访来信教职工的隐私信息不泄露,防止打击报复行为的发生。其次,工会领导干部应定期下访基层教师。作为维护教职工权益的工作机构,工会干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到教学部门一线走访,了解教师的需求和呼声,不能持不揽事、不招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要让教职工知道有组织关心他们、有组织替他们说话,他们解决不了的事可以找组织出面解决。通过工会组织定期对教职工的走访、互动、沟通,可以建立相互信任、同心同德、安心教学、氛围和谐、秩序稳定的工作环境,让教职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工作中。

3.创新高校维权维稳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在依法治校的当今,工会组织的职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原来的福利型、活动型向服务型、维权型转化。虽然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及发放职工福利、探访家庭生活困难、慰问生病住院教职工等活动,是当前我国工会部门的普遍做法,但这不是工会部门的根本职责,《工会法》规定工会的主要工作是维权工作。因此,各高校工会组织应主动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把维权维稳工作作为工会的主要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维权的工作水平。

4.建立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

依法治校背景下,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有效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许多关系教职工利益的问题都可以提案的形式提交到教代会上加以讨论和研究,最后通过教代会表决通过。民主管理是一种制度,应赋予其必要的权力。通过民主选举的教代会代表应该主动、认真地履行条例规定的建议权、通过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对于有悖于教职工权益的做法有权提出否决意见,没有通过教代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的,教代会和工会部门应做好协调、改进、完善方案等工作,直到教职工满意为止。

5.建立非事业编制职工的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

随着高校非事业编制人数的增加,他们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这部分教职工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地在繁重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他们的工作量丝毫不比在编教师少,但他们的劳动报酬却要低许多,经济地位不平等、同工不同酬,是高校中的弱势群体,长此以往,这支队伍会极不稳定。高校应该根据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特点,建立权利、机会、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关注编制内教职工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非事业编制职工的利益,可由工会出面协调,代表非事业编制职工向学校争取一定的权益。工会组织还应畅通非事业编制职工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把非事业编制职工利益诉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保证这部分职工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稳定非事业编制队伍,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依法治校是政治文明、社会进步的体现,自我国提出依法治国以来,依法治校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高校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工会组织作为高校维权维稳的主体,其职能已发生了改变,维权维稳机制建设还有待继续深入。工会组织在高校的维权维稳工作中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维权维稳意识,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维权维稳规章制度,建立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工会组织在工作中既要维护所有教职工的权益,也要防止因教职工过度维权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努力给学校的教学工作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参考文献:

[1]李会欣:《高校劳动关系的变化与工会维权机制的创新》,《西华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第31-33页。

[2]葛长敏:《高校劳动关系的变化与工会维权机制的创新》,《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25卷第1期,第119-120页。

[3]秦建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接访在维权维稳中的作用》,《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年第28卷第2期,第23-25页。

[4]何历宇:《关于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考》,《特区经济》2014年第3期,第225-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