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故乡的风,是那故乡的云,为我抚平创伤。”

我们永远无法以今人的视角去审视彼时人们正在遭遇的生活。但不论走到何处,每一段记忆都不该被遗忘。

1970/女孩的两个家

桑镇至今都是一个贫困的小村庄,前几年政府的“村村通”政策才把柏油路铺到了这里。1970年的春天,穿着满是补丁的花外套的小女孩,和大姐一起在地里的桃花树下捉蚂蚁,崎岖不平的土路上走着几个弓着身、扛着锄的村民。她今年二十岁了,娘坚持让她读完了初中,可再也供不起她继续念书了。在家的这四年,她就这样平静地度过每一天,岁月静好,但在乡间长期的安逸让她隐隐感到不安,特别是这几天,她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烦躁,这里明明有个蚂蚁窝,她却一只也捉不到了。

上周正和爹从地里往回走的时候,队上的大喇叭突然嗞啦嗞啦响了起来,接着是一阵模糊的女声:“××厂来镇上招工了,初中毕业的女孩十号一大早可以去广场参加选拔!”

“我们这附近有什么大厂子吗?”女孩并不记得自己在哪里看到过大烟囱,每天队上定点播放的新闻里说,有了这种庞然大物,工厂才能运转。

“好像是兴平那边的厂子!”爹的声音激动得有些颤抖,“碎女子,你上过初中,你下个周去试试!”

“得是能进城?”她就问了爹这一句话。

“当然,这是国家的大单位,你能去就能吃大锅饭,端铁饭碗,还给你发粮票,最要紧的是,你能上个城市户口!”她看到爹细长深邃的眼睛在松弛的眼皮下闪烁着光,父女俩都没再多言,但心中早已澎湃。

那天早晨镇上的广场稀稀拉拉来了二十几个人,大多都是和她打扮类似的农民家的孩子,有一两个衣着得体的女孩子长得很精致,却一直垂着头,不安的目光在广场上游离,她们身边也没有爹娘陪伴。她性格乖巧,思想单纯,很快就被录用了。

这事儿可惊动了大半个村的人。一连好几天,不断有人来女孩家向她道贺,不知道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还是突如其来的关注让她不知所措,那段时间,她总是爱一个人坐在门口,盯着那片刚播种的田。她想进城赚钱,想要摆脱穷困。

终于到了出发的那一天,火车停留的时间很短,月台上只有她们一家人。她并没有带很多随身的行李,春天地里的活儿一个接一个,每周末她还要回来帮忙。她从娘手里接过用床单布裹紧的包袱,自己又把剩下的两角攒起来打了个结。“别宁次(陕西方言,磨蹭)啦!赶快上车!”列车员从窗户里探出半个头冲她大吼一声。“我周末就回来啦!”她挤出一个勉强的笑脸,匆匆跑上了火车。列车缓慢地开动,她用肩膀挤过人群,身子被卡得动弹不得。

她从来没有想到,竟然有一个地方有这么高的楼房,各种大机器日夜不停地运转,那低频闷响的声音在她看来像城市的交响乐,烟囱里吐出或白或黑的烟,不正像白云和乌云吗?

这里的生活让她有了一种家的感觉,宿舍里的其他三个姑娘也都是周边的小村子来的,她们在一起讨论自家的地里种了什么菜,兄弟姐妹都出过什么糗,聊到深夜还咯咯笑个不停。每天和其他学徒们一起吃饭,饭堂里总是闹哄哄的,年轻女孩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师父刚开始还会给她们使个严厉的眼色,后来看姑娘们学得快,干活儿又认真,也就任她们去了。她的生活范围就是宿舍、食堂和车间,有时单位组织学徒们去大礼堂学习毛主席的指示,晚上还要写汇报,她就和其他女孩子们“群策群力”,还振振有词:“团结就是力量!”她还听到过厂里几个西安来的知青谈论“外面的事情”,大概就是一些游行和学生运动,她对这些活动完全没有概念,也不感兴趣,她现在只要工作、攒钱、周末种地。

第一个月底回村的那天,女孩一辈子也忘不了。她一件换洗衣服都没带,腾出双手,紧紧地攥着那早已被磨损得不成样子的十八块钱。一下火车,她几乎是狂奔回了老屋,钱交到娘手上时,差不多都能挤出水来了!

“才一个月就十八块钱啊!”娘冲着里屋大声喊,爹、大姐、二姐,还有刚好来家里吃午饭的小伯,闻声都跑了出来。爹一把抱住正往仓库去的女孩:“碎女子出息了!咱以后也能吃肉咧!”女孩轻轻地拍了拍爹的背,拔腿就往仓库冲。她拿了一把镢头奔向那片小小的田,以从未有过的热情挖坑、翻地,她身上有着使不完的劲,就把一切喜悦都告诉这土地吧!

1991/“终于离开”的男孩

1991年,平静的夏日里涌动着一丝新生的力量。

和许多在关中乡下长大的少年一样,男孩体格精瘦,肤色黝黑,扁平的鼻梁上架着两年前进城配的眼镜,当时可是耐(陕西方言,读二声)了达(陕西方言,爹)的一顿打,“不好好种地,读什么书”成了男孩的“不孝”,买书花钱,上学花钱,看坏了眼睛还要花钱。

现在,他像疯了一样奔跑在塬上。前几天的一场雨,让原本稀松绵软的黄土服服帖帖地聚合,妈(陕西方言,读二声)纳的布鞋底儿薄,跑在地里脚疼得像火烧。后来回忆起来,他似乎觉得那时脚下跑过的每一寸土地,还有脸颊上流下的每一滴和着灰尘和土的汗,那种真实的切肤感都像是发生在昨天。

他一把推开家里的大门,前屋里电风扇咯吱咯吱疲惫地转着,厨房中只有墙上的灶神和地上堆放的柴火,他立马扭过身去往地里跑。

“达!额(陕西方言,我)考上咧!额考上咧!”他对着苹果地里一阵狂吼,他知道达一定在这儿。

“撒(陕西方言,啥)?”身后果然传来了一声沙哑的回应。

“学校刚放榜咧!额考上咧!西安!”半小时前,男孩被夹在缓缓向前蠕动的人群中,他从来不知道县上有这么多人都参加了高考,或者说,他在学校里并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同龄人。他个头儿高,但眼睛不好,就把胳膊架在两边的人的肩膀上,以此借力尽可能地伸长脖子,在那黑字红底的榜上寻找自己的名字。汗不停地往下流,他得一直用手撑着眼镜。

他甚至不清楚西安到底有啥好学校,只是考完了之后,先生根据他平时的水平,直接给他说了几所,他也就填了志愿。他当时只问了先生一句话:“老师,你看额今年能走不?”因为他知道,班上总是坐在第一排的那几个学生,他们都至少考了两年。

达扛着锄头从仓库里不紧不慢地走出来,先是往地上啐了一口,盯着圈里的猪呆了几秒钟,抬头看他时,被太阳晃得眯着眼,皱着眉,“你,要去西安了?”一边问一边从裤兜里掏出手绢,在什么都没有的嘴角抹了两下。

“八月底就走,豹子也考上了,我俩一起去!”

达好像再也没说什么话,这让男孩感到很不解,他觉得自己的努力没有得到承认,反倒被冷落了一通。大哥几年前就进了部队,大姐二姐上完初中就干起了农活,家里把从牙缝里省下的钱都拿来供男孩上学,如今自己考上了,达为啥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呢?

八月中旬,达却让家里的女人们做了一桌好菜,他自己进城买了几壶酒。回来之后把二达三达两家都招呼了过来,还给村长带了一包烟请他赏脸,在家里给男孩搞了一个庆功宴。直到那时他才在达的脸上看到了他对自己的肯定,一整个夏天,达都表现得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公共汽车一路摇摇晃晃,土路崎岖不平,颠得人活像大厨炒瓢里被翻来倒去的菜。后来,不知是被摇得麻木了还是什么原因,男孩和好友豹子都睡着了。

西安,西北的心脏。住在老城区的姑妈曾带男孩来过一次,自那以后,每晚躺在炕上,他仿佛都能听见姑妈家旁边火车轰隆隆驶过的声音,看见西七路尽头的和平电影院,钟楼的那个大转盘最令他印象深刻,他从来没见过哪个地方有那么多自行车。

现在,他真的来到了这座让他魂牵梦萦的城市,他爱这里的一切。乡下有五颜六色的花草作物装点,而城市黑白灰的建筑中却为每个人都准备了调色盘,自然不再是唯一的画师,个体的力量才是撑起一座城的基石。90年代的西安,新架起的电线与城墙平行延伸,公交车和自行车在两车道上互不相让,艰难地向前挪动,穿连衣裙高跟鞋的女郎花枝招展,灰头土脸携家带口扛着大包小包的乡下人眼中也闪烁着希望的光。新旧错综,激烈对撞。

男孩上的中专学校里,城里学生和农村学生对半分。由于羞怯,也是人的本性使然,他总爱和农村来的学生在一起,他既为这里各种新奇的东西和前卫的时尚而激动,也常常感到自己与这座城的疏离。他说不来听上去优雅又圆润的普通话,他周末没钱下馆子或者逛集市,为了省路费,达也不让他回家。第一个冬天来临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连秋衣都没带,只能抢同寝室兄弟的袄子,或者一有空就缩在被子里看小说。

寒冷似乎冻住了时间的脚步,老西安的冬日格外漫长,每一秒都是刺骨的煎熬。未来一眼看不到头,男孩只能闲下来就学习,尽量不让其他的烦心事占了上风。那天正在床上看书的时候,门卫在宿舍门口冲里面大喊:“那个××,你达来了!”他猛地一个哆嗦,立马合上书,掀开被子,抄起外套,一边踉踉跄跄地往门口跑,一边使劲把脚后跟往鞋里塞。达还是穿着那件长袄,嘴里含着快要燃尽的烟头,一点红光在大雾天里格外显眼,他的背上扛着一个大麻袋。

“你妈收拾东西的时候看见你秋衣还在柜子里,还有一些冬天的衣服,让额一块儿给你拿过来。顺便去你姑妈那儿坐一坐。”达还是那平静的语气,他却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一把抱住了达,好像也抱住了妈,抱住了大姐二姐,抱住了那片他曾经想逃离的黄土地。

2018/城市人

这个故事原本应该很长,因为我自己便是主角。但可惜的是,我已经走过的19载人生顺风顺水,城市里的生活五彩斑斓也毫无波澜,“乡土”的气质被轻轻抖一抖,就可以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到现在,过年回到老家富平时,婆婆(富平方言,一声,指奶奶)仍然会侧仰着头,回忆我小时候站在炕上,有模有样学爷爷指着她鼻子骂“老二”的那一幕。还有那年春节,向来大大咧咧的姑妈在我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留下一片紫色的淤青,被一大家子人“口诛笔伐”。而我也会耐心地听她一次又一次讲述这些故事,老人脸上的每一丝皱纹都是往日生活的温柔注脚,或者说,于我而言是生命中朦胧而又不可复得的童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的记忆器官发达到不会遗忘,我们究竟是会细细品咂人生的层次,还是会痛念逝去的往昔?

这么写未免有些无病呻吟之感,毕竟,无论何时,我都已经无法还原完整的此生,那些关于乡村的记忆,只存在于长辈的复述中。大概只有户口本上“籍贯”那一行字,才能够时不时地提醒我究竟从哪里来吧。

如果算上父母两方,我已经是这个大家庭里的“第三代城市居民”了。在我看来,我爸爸家在富平,我妈妈家在兴平,而我们的家在西安。“回老家”好像已经成了例行公事,我当然愿意有空就回去看望老人,但那里已经不是我记忆的载体,我的感情是系在人身上,而非那片土地让我辗转反侧。那让爸爸深情怀念的槐树,老屋后的苹果地,门前早已干涸的水渠,改变不了我于这里“他者”的身份。相反,学校门口的辣条,总是抛锚的两厢轿车,护城河畔的环城公园,才是我思乡之情的依托。相比于前两代人艰难而又决绝的“逃离”,我,当然还有我的大多数同龄人,都是生下来便上了城市户口。传统意义上,我称富平为故乡,但西安才是我真正牵挂的地方。无论以空间还是心理为尺度,我已“脱离”乡村,成为了真正的“城市人”。

同样是求学的故事,我的版本的“走出故乡”却要比那个男孩要顺利得多。“上大学”早已不再是奢望,令人头疼的不是“能不能上”,而是“去哪儿上”“学什么专业”。发达的交通和先进的通讯设备折叠了一切空间距离,早已习惯的城市生活方式让我能够快速适应上海的节奏(当然,气候和饮食就是另一回事了)。我离开西安,不是为了养家糊口,也不是因为那里没有我需要的教育资源。而是这个选择,能带给我更丰富的人生经历,感受不同的地域文化,锻炼我从小缺乏的自理能力。就像所有恋家的人一样,我暂时地“出走”是为了更好地“回归”,我从未打算在上海扎根,因为我的家乡西安也有无限的潜力和机会,前两辈积累的人际关系和生活经验,也为我的“立足”打下了基础。就像他们的一切都在乡村,我的一切都在城市,在西安。

我“走出故乡”了吗?从一方面说,是的;但换个角度看,似乎这一生都不会。

2019/一家人的客厅

女孩姣好的容颜也抵不过岁月的磨蚀,青丝成了白发,不过曾经羞怯畏惧的脸上现在只有安详。奶奶(我妈妈的母亲)手里捧着茶杯,双脚自然地交叠,小猫在她腿边蹭来蹭去。讲起这一切时,她难以置信的平静让我怀疑这些是不是她亲身经历的事情。也许这就是老人的大智慧,我这个年纪向往天空的蔚蓝,而他们已经沉淀了大海的底色。后来的一切就是我所熟悉的了,爸爸的单位分了新房子,婆婆(我爸爸的母亲)过不惯城里的生活,爷爷奶奶倒是很快就接受了这一安排。他们都有自己的退休金,每天都坚持散步,爷爷倔强地不愿离开守了一辈子的厨房,从来不让我爸我妈做饭,奶奶则是能站着绝对不坐下,冬天枸杞红枣,夏天绿茶苦荞。老两口还时不时用自己的钱出去旅游,或者在冬天西安雾霾严重的时候,搭原单位的班车回兴平和老同事打打麻将挖挖坑。现在,奶奶将他们的青春娓娓道来,而爷爷依然坐在小马扎上(他的习惯)看陕西七套的挖坑节目。

楼道里传来了熟悉的清嗓子的声音,我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爸爸回来了,接下来是从腰间卸下钥匙链“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人未见形,先闻其声”大概也能形容我爸。当年的清瘦黝黑的男孩,现在有了城里中年男人的一切特征:日渐后移的发际线,肿胀而油腻的脸,浑圆的啤酒肚,衬衣紧紧地别进裤子里,鼓起来的裤兜里装着一盒烟。毕业后我的姑父爷给他介绍了工作,他没有别的选择,就进了现在的单位。他和同事相处得很好,但还是喜欢和像他一样从富平来到西安的同学来往。他渐渐熟悉了酒桌上的规则,也在不知不觉中被社会磨平棱角,成了一块圆滑的鹅卵石。学历和家庭背景都无法为他提供任何优势,二十七年,他自己摸爬滚打,他说自己只能算多半个“城市人”,虽然已经改掉了(这里不是指改正,而是改变)许多乡下的习惯,但他还是怀念那些和兄弟们一起在塬上奔跑的午后。不过,能供我上大学,让我衣食无忧,并且很有可能为我的将来铺路,依然是他觉得生活在城市里最值得自豪的事情。

左手捧着ipad,右手转着电容笔,时不时地瞟两眼手机,因为过一会儿还和同学有约,他们总会叫一个智商掉线的人和他们一起玩剧本杀,让一个气血不足的人和他们深夜唱K,各回各家之后还要手机陪聊到天亮,刚好给家里省下一个人的早饭钱。“我管不住你了”是我爸这个寒假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我每次都会理直气壮地怼回去:“就允许你们小时候在地里捉蛐蛐,不允许我们在包厢K歌啊?”我从小到大学了太多“反抗”“冲破”的历史故事,虽然把伟人不向命运低头的崇高精神移植到家庭关系中来不太厚道,但“选择性地认同父母”似乎早已成为我们这一代人的习惯。

爷爷刚去了厨房里忙活,妈妈今晚和同学有聚会,她们也越来越赶时髦了,从这几年直线上升的聚会次数就可见一斑。我、爸爸、奶奶一起坐在客厅里,突然我就觉得这个宁静的时刻非常奇妙。我们三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人生起点,经历过不同的童年和青春。但此刻,在穷苦或者饥饿的逼迫下,在求学或者闯荡的驱使下,在命运或者选择的结果下,我们就坐在这张沙发上,呼吸着城市里的空气,怀念着乡村的过往生活。时代的潮流让我们骨肉相连,却也无情地把我们赶出故乡,只留下或清晰或模糊的记忆品尝。

不过我们也不会为此神伤,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有家的地方,就是故乡。

太用力的回忆又给人徒增烦恼。现在,是城市时间。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