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提升是国家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的关键所在,关系着我国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本文以数据统计为基础,通过大量的调研,分析了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存在需求结构不平衡、职业发展渠道较窄、老龄化趋势明显、编制设置不科学、管理不合理等问题。针对问题提出通过统筹培养,有效补充,理顺体制,科学管理,明确地位,提升待遇等途径提升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

[关键词]乡村基础教育 教师队伍 质量提升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批准号:17XJA880008),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8JK0817)。

引 言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质量。按照李森、宋乃庆在《基础教育概论》中提出的“基础教育就是指为一个人的终身发展打基础的教育, 也就是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旨在培养国民素质的最低限度的普通教育。它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的观点。[1]我们概括《意见》中的中小学、幼儿园为基础教育,即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教师质量,按照《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6》统计,2016年我国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共计13509176人(仅限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小学、学前阶段,不包含职业初高中和成人初高中),其中3077397人为乡村教师,占总教师的23%。[2]乡村基础教育教师占比虽低,但却是全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质量提升的关键和难点所在。本文以陕西省2016年相关数据统计为基础,在全省范围内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分析了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提升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的路径,以期助力乡村基础教育的振兴。

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

1.乡村教师需求结构不平衡

(1)学段需求结构不平衡。以陕西省2016年数据为例,从总量上看,乡村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生师比分别是10.99、7.28和10.44,低于城镇对应的13.71、10.69和17.08,但乡村幼儿教师生师比以19.99高于城镇幼儿教师16.53的生师比例。由此可以看出:乡村初中和小学教师需求总量有限,急缺幼儿教师。

(2)学科需求结构不平衡。乡村高中、初中和小学表面上生师比低于城镇,但实际情况是语文、数学教师基本能满足课程教学需要,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科目教师严重不足。据调查统计:陕西省2016年小学阶段乡村专任教师有66.9%为语文数学教师,这就意味着剩下不足40%的其他学科教师要承担超过一半的教学任务,或者由语文数学教师加大工作量分担其他课程教学工作量。

2.乡村教师缺乏优质资源

(1)乡村教师整体学历水平偏低。乡村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分别是81.89%、45.00%和18.44%,相对应的城镇分别是84.84%、62.38%和25.66%,研究生学历也以1.24%、0.22%和0.11%低于相对应的城镇3.07%、0.94%和0.38%。乡村高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为92.62%,高于城镇的88.8%,研究生学历以6.06%低于城镇的研究生学历占9.48%的比例。乡村基础教育教师整体学历水平较低。《陕西省教师队伍建设学历(学位)指标》中提出我省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目标值为95%,本科及以上学历目标值为25%,而乡村幼儿教师实际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为74.13%,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为18.55%;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目标值为35%,乡村小学教师实际本科及以上学历已经达到45.22%,城镇更高达63.32%;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2020年目标值为5%,但乡村初中教师实际研究生比例仅为1.24%;高中教师中研究生学历2020年目标值为15%,[3]但乡村高中教师实际研究生比例仅为6.06%。

(2)乡村教师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比例低。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在教师队伍中是具有竞争性的,能否获得这些荣誉称号意味着他们在同类群体中的专业竞争能力高低。陕西省乡村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乡村骨干教师比例分别是13%、14%和14%,均低于城镇对应阶段的18%、16%和21%比例。

3.乡村教师职业发展渠道相对较窄

(1)乡村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低。乡村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除幼儿园阶段专任教师整体情况较差外,小学的中学高级职称(0.61%)和小学高级职称(37.27%),初中的中学高级职称(10.13%)和中学一级职称(37.74%)和高中的中学高级职称(19.28%)比例均低于城镇。乡村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不能优于,甚至平等于城镇教师,这要么会打击乡村教师的职业发展积极性,增加职业倦怠感,要么逼迫乡村教师出走,造成乡村优质教师流失。

(2)乡村教师接受培训比例低,尤其是接受省级以上高规格培训比例低。参加培训,可以实现乡村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梦想和希望,也是改变乡村教师传统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陕西省2016年乡村高中教师有236.58%人次接受培训,城镇有277.14%人次;初中教师有342.15%人次接受培训,城镇有337.19%人次;小学教师有336.12%人次接受培训,城镇有408.59%人次;乡村幼儿园教师有262.47%人次接受培训,城镇有438.36%人次。乡村初中教师接受培训情况较好,但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接受培训总体比例明显低于城镇,且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参加地市级及以上高规格培训比例均低于城镇。

4.乡村教师老龄化趋势明显

乡村小学有37.17%、初中有26.53%的专任教师年龄超过45岁,比例均高于城镇,与此相对应的30岁以下年轻教师比例仅为14.38%和12.64%,均低于城镇。年龄结构不仅能够反映当前的师资配置情况,同时也预示着未来基础教育的发展潜力,很明显,陕西省目前乡村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老龄化趋势明显,年轻教师补充不足。在乡村,大部分教师40岁后就开始进入职业倦怠期,大多舍弃本专业,不当班主任、不带主课,学段越低,地域越偏远这一现象越严重。

5.乡村教师编制设置不科学,管理方面不合理

(1)乡村教师编制设置不科学。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除免费师范生外,陕西省目前每年毕业的师范生就业专业对口率仅为44.8%左右,这其中还包括了在各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就业的学生,真正能进入编制内的毕业生很少。但与此矛盾的现象是各县区却经常招不到需要的教师,更招不到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大多留在了中心城市,普通师范生不是不愿去县区,而是很难进入教师行业。这是因为一方面教师准入制度放宽,非师范类学生也能通过取得教师资格证拥有从教资格,师范生竞争压力变大。另一方面是近几年实行“逢进必考”的政策,但因为实际编制有限定,每年能招聘的名额就更少了。

(2)督查监管不到位。在实际调研中我们还发现,很多学校的编制内教师人数和实际在岗人数不一致。原因是由于缺乏督查监管,有一部分编制内的教师占着编制名额却长期请假或“借调”在其他部门工作。这导致一是人员管理、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等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二是对在岗教师教书育人具有一定影响,使一些青年教师不安心教学工作,也想寻机“借调”,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

提升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水平的对策建议

1.统筹培养,有效补充

(1)免费师范生是乡村教师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截止到 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4]但问题是,这90%的人中有多少到农村任教了呢?本次调查西部某省市的13个县区的乡村教师中没有一个免费师范生。可见,免费师范生政策实施以来,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上没有太大的作用的。新近颁发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非师范生”,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至少1年。试问1年的时间又能为农村义务教育贡献多大的力量?仔细分析,不管是“免费师范生”还是“公费师范生”,这一政策无疑对提高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水平是有效的,但因数量太少,对城镇学校来说都是香饽饽,更别说农村了。

(2)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地方师范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学生学费,财政拨款虽说按照生均12000元拨,但操作过程中却有很多加减乘除和抵减折扣,实际到账并未达标。学校学费收入占总经费来源50%,但近十年来学生的学费从未增长,这与近年来物价持续上涨,学校基本运行开支不断增加不成正比。《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也提出“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所以建议增加师范类院校生均拨款标准,设立支持师范专业建设发展专项经费,以保证师范类专业建设的正常和高水平发展。

(3)提高乡村教师培养层次。从师范生近三年就业情况可以看出,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走低,本科生就业率相对稳定;从咸阳地区各县近5年招聘教师情况看,招聘的研究生比例逐年增加。由此可见,基础教育对教师学历要求正在逐年提高,硕士生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比例逐年攀升,但是能够深入乡村基础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几乎没有。为了考虑高等教育发展的均衡和机会的均等,建议在具有一定实力的地方师范院校增加教育硕士授权点,提高地方师范院校的办学层次,弥补区域高学历人才培养需求缺口。

2.理顺体制,科学管理

(1)完善乡村教师编制管理权。首先,乡村教师的编制应以省级统筹,县区管理为主。编制核定上,省教育厅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总方案,县教育局根据各自乡村中小学的班级数、学生人数等,结合区域特点和学校层次计算教师的实际工作量,确定乡村教师编制总额。经费管理上,省级政府坚持经费统筹的情况下,要客观评估县级财政承担能力,充分考虑经济实力较弱县区的财政承担能力,不断完善乡村教师人员经费分担机制。其次,建立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设立机动编制,机动编制不计入乡村学校教师编制总额,机动编制一方面可以解决乡村学校学科结构性缺编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乡村教师外出培训、病休和产假等不影响正常教学。再次,加强监督管理。乡村教师要定期核编,坚决杜绝有编不补、在编不在岗或超编进人等情况的发生。最后,通过购买服务,缓解压力。

(2)提高入职标准,加强聘后管理。严格乡村教师招聘条件。无论是村小还是教学点,所有新进的乡村教师,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且专业对口,并有至少半年以上的教学实践经验,非师范生同时还必须获得从事教师教育职前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对乡村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待岗培训再上岗,或者退出教师队伍。

完善乡村教师退出机制。任何职业都必须有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可以让这一职业活起来、动起来,形成良性循环。教师这一职业可能就是因为缺乏退出机制,所以才缺乏应有的活力。在国家日益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下,必须不断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对于热爱教育事业但不能胜任的乡村教师,可以通过培训、进修的方式提高其教学水平,对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应退出教学岗位。

(3)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注重乡村任教经历。职称认定实际反映出的是社会认定。乡村教师长期坚守在工作环境较差、任务较重、待遇较低的岗位上,理应获得相应的低于城镇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这关系到乡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乡村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城镇教师在评聘高级职称时,应对在乡村任教年限做出规定和要求。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我省乡村教师职称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高级职称比例还明显低于城镇,所以,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指标应适当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倾斜,激励乡村教师对职业发展前景的美好期望。

(4)建立高水平的教师教育培训基地,推进乡村教师全员培训。有效补充对解决乡村教师的结构性缺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只能是长远规划,远水解不了近渴。眼下更为迫切的应该是通过高质量的培训,转变乡村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升乡村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的实力很重要,为此,建议集中多方教育资源,依托地方师范院校建立高规格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为地方基础教育提供职前、职中和职后培训。培训方式上采取订单式专业培训,培训内容上注重在教育教学中因地、因校、因生进行特色化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以充分发挥乡村教师的特色和优势,如提升乡村教师结合本乡本村的社会风俗、文化特色进行校本课程设计和研发的能力。同时,注重解决乡村教师心理健康、职业倦怠等现实问题,关注乡村学校小班化、多科性和复式教学特点等现实需求。通过培训拓宽乡村教师的职业发展渠道,实现他们的人生追求,稳定乡村教师队伍。

3.明确地位,提升待遇

(1)肯定劳动付出,增强职业认同。荣誉证书颁发要及时配套奖励性政策。国家从2016年开始组织开展“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这一纸证书是对长期无怨无悔坚守在乡村教育第一线,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乡村教育事业的广大乡村教师的精神福利,是对广大乡村教师工作的充分肯定。要想真正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除了“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还应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政策。例如将荣誉与工资晋升挂钩,对于乡村从教30年的教师直接享受中级或高级职称的工资待遇;对其子女参加乡村教师招考时,可采取优先录取的方式;对于乡村教师住房、体检、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优惠政策,以此提升乡村教师的荣誉感,激发社会对乡村教师的“羡慕心理”,从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入乡村教育事业,为乡村教育贡献力量。

(2)增加财政投入,提升工资待遇。要真正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水平,最便捷、有效的方式莫过于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但是往往因为地方财政的限制和教育投入与产出的无形性和滞后性,导致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将乡村教师工资纳入省级统筹,建立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比例共同承担乡村教师绩效工资,形成乡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除了工资外,还可以通过保证乡村教师已有的乡村教师任教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补助不减少,标准不降低并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健全乡村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证乡村教师享受的医疗、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3)建立专项基金,奖励乡村优秀教师。乡村优秀教师是乡村师资队伍水平和能力的代表,是乡村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核心力量。但长期以来,受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的诱惑,乡村教师一旦变得“优秀”则会被城镇学校挖走,造成乡村优质师源的流失。为了有效阻止这一现象的发生,建议建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奖励乡村优秀教师,奖励的同时限定在乡村工作年限。对于长期坚守在乡村教师岗位上的优秀教师,按照从教10年、20年、30年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

结 语

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和建设需要一个长期坚持、不断巩固的过程,既需要供给方——地方师范院校从培养的源头提高教师的培养质量,更需要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社会的密切关注和地方政府部门科学的协同管理以从根本上巩固和提升乡村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质量,从而保证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

注释:

①文中所有数据均以陕西省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鉴提供数据为基础。

参考文献

[1]李森、宋乃:《基础教育概论》,四川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16》,《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9月。

[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西教育》(行政),2011年第1期。

[4]教育部: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由10年调整为6年以上https://3w.huanqiu.com/a/4eba6c1165e562a5/7FkormloUzm?agt=8,2018年8月13日。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陕西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