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浙江省高中新课改的不断推进,浙江高中阶段的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选修课制度的设立。许多学校的老师,开出了各式各样的选修课程,丰富了学生的学习内容,也扩大了他们的视野,只是在选修课的实施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在新课程理论与教育现实、学生选课与学校设课、学生选课与学校指导、选修课程与教师发展、选修课程与班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比较凸显。这就需要我们本着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把选修课的开设和实践,最终落实到为学生发展的这个目标上来。

笔者曾在自己学校高二年级开设了地方文化课程“‘永嘉四灵’诗歌选读”,但学生学习的氛围从最初的浓郁,不知不觉间变得淡漠了,甚至个别学生在课堂上还做起了作业。有感于此,笔者在某次课堂上进行了一次大胆尝试:让孩子尝试写诗,借此增加课程的体验性。在这样的选修课堂上,学生们第一次真正尝试到了诗歌创作的快乐,彻底打破了学习古诗的畏惧心理,亲近了这门课程。部分学生甚至对学习古诗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成为班级里语文成绩的佼佼者。

当然,在这次尝试中,我认识到,凸显学生主体地位,可以改变选修课“选而不修”的情况。

首先,我觉得选修课应该是学生的选修课,学生的主体地位,应该体现得更明显,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这种“选而不修”的困境。

现在的选修课,很容易变成开课老师的选修课。执教的老师们,往往把自己对这门课程的理解,通过上课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这自然是一种方式,但最大的问题是忽视了学生的实际情况。

学生为什么选修了这门课,他们喜欢这门课吗,他们愿意学习你传授给他们的知识吗,他们对选修课课堂有没有什么不同的要求,他们希望老师用怎样的方式来给他们上课?

如果开设选修课的老师,对以上问题没有预先思考,很容易让学生对这门课程失去兴趣。那么,课程的价值也就无从体现了。

我觉得,开课老师一定要在开设选修课之前,对学生有所了解,最好的方式就是主动做好问卷调查,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那么,才有可能让这门课上出你预设的效果。

其次,选修课的课堂形式,应该灵活多变,不能再是执教老师的“一言堂”。

既然是选修课,学生有了自主权,课堂也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因素。譬如考虑采用小组合作学习、实地考察等方式,让学生真正参与课堂,只有这样,选修课课堂真正才是学生的选修课堂。

形式是意义存在的载体,选择什么样的形式,则关系到意义能不能得到最大体现,这点尤其值得开设选修课老师的思考。

再次,从学校层面来说,应该做好两个方面的了解工作:一是我们的学生希望选修怎样的课程;二是我们的老师能开出怎样的课程。

任何没有预先调查了解的工作,都将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事先做好调查了解工作,则可以把这样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学生的主体地位,除了体现在是课堂学习的主人外,更应该体现在是课程学习的主人上。

而选修课,因为是区别于必修课程的,我们更应该给学生更多的自由。我们把学生从必修中解放出来,给了他们选择的自由,还更应该给他们课堂组织方式上的自由。教师不妨放手让学生去尝试,也许就能收获不同于事先精密预设的结果。这结果往往就是学生学科素养和能力的提高,也就实现了开设选修课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