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货币化是国家住房体制深化改革的成果,也是国家着手解决住房矛盾的重要手段。2003年陕西省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3】33号),2005年西安市下发了《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等两份指导性文件,标志着陕西省住房制度改革进入新的阶段。然而,由于货币化本身产生的一些新矛盾,以及高校重视程度不同,校情不同,使得各高校在推进货币化改革的过程中进度不一。货币化改革比较好的高校,已实现货币分房全覆盖,落后的高校则仍处于起步阶段。高校住房总有分完的时候,土地也总有盖满的时候,住房货币化作为一项长久之策,理应成为各高校今后一段时间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对于一些高校,在资金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分步骤实施的办法,先对一些无房的教职工进行货币补贴,提高其自购住房能力,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同时,这也是陕西高校向先进看齐,实现住房管理工作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只有坚持住房货币化改革,才能真正理顺住房分配体制,才能真正走出高校住房分配的困境。当然,在货币化改革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难点需要攻克,还有很多细节性的工作需要高校共同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