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25日举行。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教育部公布了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要求广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遵纪守法,诚信考试。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