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5日电 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为陕西省内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的乡村教师提供平均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此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为陕西省内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乡(镇)、村和教学点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是否纳入实施范围由各市、县(区)自主确定,并承担所需资金。平均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00元,一年12个月。所需资金由市、县自主落实,省级统筹中央奖补资金按照50%的比例予以补助。

此次补助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标准越高”的原则,制定差别化的补助标准档次,避免平均主义。补助要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中间环节,并实行实名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