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第三期行动计划”),提出三大重点任务、四项切实举措,加快全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把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评估体系中。

据了解,第三期行动计划旨在大力推进全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公民办并举的方针,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01%左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

第三期行动计划承担三大重点任务:普惠任务、提升任务、改革任务。为此,陕西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各地公办幼儿园建设以乡镇空白点、城市开发区、人口密集区、移民搬迁区、留守儿童集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建设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加大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力度,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开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

二是强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理顺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适时对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建立健全全省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强化幼儿园日常管理,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建立县域内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深入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战略,强化“三级三类”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待遇,幼儿园教职工全员依法纳入社保体系,落实工资待遇。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

四是实施“质量提升计划”。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推进帮扶共建共享机制,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推进信息化建设。

为加强督导考核,陕西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陕西省“316工程”“双高双普”和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评估体系中。按照中省有关规定,重点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结果报国家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等一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