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生联合培养方面,各联盟高校充分发挥现有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优势,为其他高校学生提供跨校、跨专业学习机会,着力培养应用型、学术型、复合型卓越人才,提高联盟高校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跨校课程资源共享合作机制,支持本校学生跨校修读课程,相互承认学分。学生跨校修读专业课程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开设修读课程的高校颁发辅修证书。各自推出优势特色专业面向联盟内其他高校的学生。学生跨校修读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并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开设专业的高校依规授予相应学位(第二学位)。鼓励本校优势、特色学科推免生报读联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接收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联盟高校的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