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11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降为Ⅲ级,西安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于2016年12月22日起全面复课。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按照《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以下工作:

1、复课范围和时间:全市中小学校(含职业中学)、幼儿园,于2016年12月22日起全面复课。

2、各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复课通知后,通知辖区学校严格落实复课,并向区县政府报备。

3、各区县教育局督促辖区学校及时通过校训通、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做好学生复课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Ⅲ级应急响应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安排。

4、在复课后1个工作日内,各区县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辖区学校复课情况,并对学校进行督查。

5、各学校要在校门口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告示栏,明确复课通知和Ⅲ级应急响应。

6、各区县教育局、国际港务区,接到市教育局发出的复课通知后3个小时内上报复课准备工作回执。

7、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按属地管理落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