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餐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近年来陕西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多项措施,并轨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目前,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所有县(市、区)226万名学生,占全省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74%,其中52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一个孩子有学上,要让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有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和可能。同样,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暖心工程覆盖到每一个贫困县,覆盖到每一个贫困儿童,也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在校吃饭问题。按照每人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国超过二分之一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二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四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在汉中市检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和食品安全工作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陕西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周至等43个国家试点县(区)全面启动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同时决定将已实施两年多的“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运行,此后三年三次扩大覆盖面,到2014年底,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的既定目标。延安市、神木县、府谷县还将全部的高中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全省总体实施规模居全国前列。从近三年评估监测报告看,试点地区学生身高体重有明显增长,学习能力有所提高,农村中小学生营养不良的状况得到持续好转。

28.3亿元:完成43个县学校食堂建设任务

陕西省遵循“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总原则,加强政府统筹,突出各级政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市县各级政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全面推进。加强项目统筹,统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建设,累计投入28.3亿元,完成了省内国家试点43个县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将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对财政、教育、卫生、审计、药监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实现经验共享,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扶风县配餐中心

46亿元:每天支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904万元

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措施是重点。创新供餐模式,2013年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500万元,在15个国家试点县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解决学校食堂供餐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建成22个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学生15万余名。加大经费投入,省财政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1050元、初中1250元,重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聘用经费和食堂水、电、煤等费用。落实机构和人员,33个县(区)设立了单独的营养办(国家试点县13个,地方试点县20个)。各地通过岗位调整、临时聘用、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落实食堂工勤人员2.3万余名,较好地解决了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截至2015年底,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46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每天支付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达904万元。

377所学校:9个县实施“阳光校餐”试点工作

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安全运行是保障。陕西始终把食品安全当作“红线”,把资金安全当作“底线”常抓不懈。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营养状况监测评估、信息公开公示、配餐中心建设、补充配置校医和应急事件处理等政策措施。省学生营养办连续三年对试点县进行了专项督查,规范学校食堂供餐准入、资金监管使用、供餐模式优化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开公示等各个环节。省审计厅组织对43个国家试点县(区)进行了专项审计,及时发布审计公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导向作用。注意加强教育培训,成立省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编印《陕西省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指南》,组织营养专家深入市县和学校就营养改善计划政策、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营养健康知识、《食品安全法》及应急事件处置等进行宣传贯彻培训和专题辅导。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网络在线访谈、食堂开放日体验、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等活动,解读中省政策措施,通报实施进展,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省陕北、关中、陕南三个不同地域选择9个县实施“阳光校餐”试点工作,377所学校每天公布就餐人数、带量食谱、采购等情况,接受学生和家长及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工程。积极按照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学校供餐营养量达标的分析报告,研究分析食育,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膳食结构,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状况。

留样食品

从“蛋奶工程”到营养改善计划,从寄宿生和贫困生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陕西省的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以其显著的实施成效,赢得了教育部、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广泛赞誉。2013年,受全国学生营养办委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全国680个国家试点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选出20 个“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先进县”,陕西共有宝鸡市扶风县和商洛市商南县、洛南县等3个县获此殊荣。2016年4月26日,省政府副省长庄长兴代表陕西省在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2016年11月10日,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海波作为唯一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应邀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四届国际学校供餐与学生营养改善研讨会”上作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陕西自2009年以来的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好评。

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2017年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贫困县。2016年12月27日,教育部在北京举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省部签字仪式。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代表教育部分别与河北、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10省(区)签署协议,标志着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由重点突破进入了全面覆盖的新阶段。这也意味着,营养改善计划的覆盖范围扩大到1590个县,全国有超过1/2的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近1/4的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经测算,实现这一目标,将主要涉及88个县、近3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地方每年需投入膳食补助资金约25亿元。

2017年,陕西省将以《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印发和宣传贯彻为契机,以“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为目标,紧抓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大重点,进一步强化市县政府责任和关键环节工作落实,加强各级学生营养办和食堂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加快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实施水平,激励和引领各有关方面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促进广大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