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艺术的实现是歌唱者以个体身体器官为“乐器”,在歌唱过程中保持最佳状态,以表现出最佳的声音。然而从声乐教学实际来分析,无论是声乐汇报考试或演出,很多学生都无法发挥出自身的最佳水平,究其根本在于歌唱者的心理因素。人的心理表现形式较为丰富,多分为以下三个类型:其一,以知觉、记忆、思想与感觉为代表的心理过程;其二,以机敏、意志力等为代表的心理特征;其三,心理状态,即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人心理活动整体的表现。在演唱过程中,演唱者如果感到恐惧与紧张,这些心理活动则会对歌唱者的肌肉造成压迫感,促使喉咙收紧,在发声过程中产生生理阻力,再伴随着过度用力现象,会出现发声缺陷,影响歌唱效果。实践表明,歌唱者在演唱中,只有具备充分且良好的心理状态,方可发挥出其正常水平。基于这种论断,在声乐教学活动中,除了培养学生声乐技巧外,还需要培养学生心理调控能力,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