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根据相关要求,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音像资料不得与配套的教材价格合并,不得与教材捆绑销售。

据悉,《陕西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共有18条内容。该办法所称的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列入陕西省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陕西省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适用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单位的价格行为。

《办法》规定,陕西省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及教材音像产品零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制定或调整。制定或调整印张单价、封面价格和插页单价应当进行价格、成本费用调查(监审),与教材配套的音像资料按照成本单独核定零售价格,供学生自愿选择。音像资料价格不得与教材捆绑销售。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进行处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教材价格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