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后政府将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规划以及财政拨款和信息服务等措施,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服务与管理。建立国家指导、省级统筹、高校自主的学科专业设置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目录外专业和国控专业。发挥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作用,按照“固优、强特、扶需”原则,对学科建设进行常态指导、评估诊断。建立高校专业信息数据平台,健全专业备案、预警、淘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