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贫困家庭中职、高职在校生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和贫困家庭高中生免学费政策,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推进扶贫工作的重点措施之一。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新政策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在现有国家资助政策之外,支持各地对贫困家庭中职、高职在校生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学费。为做到精准扶贫,新政策补助人数、补助对象均按照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家庭中职、高职、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和名单确定。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由各县区教育资助中心会同当地扶贫部门据实发放,精准到人。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学校,由学校按照教育部门、扶贫部门提供的名单和人数实施免学费。(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