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将自己对道德的认知精炼成一个“仁”字,其内容主要包括“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孔子的《论语》中,就充分贯彻了孔子以音乐育人的高尚道德思想,并为其指明了方向。而他的主张大致可以概括为:以饱含“仁之精神”的音乐为武器,感化、教育以及培养个体,使其能够具备“仁”的高尚品德,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而孔子也认为在音乐活动中就应该尽可能地控制自己的情欲,严苛遵守礼数,便可达到“仁”的标准。而《论语·学而》中则认为“乐”可以帮助人们去完成道德情感的修养,起到一种辅助的作用。“人而不仁,如何乐?”引申出来的含义就是,君子用音乐来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而小人只是为了满足感官上的欲望才进行音乐活动。用道德去约束欲望,就可以令自己快乐且不至于迷失自己;如果只因为满足欲望而将道德修养抛到脑后,就会迷失自己。因此,儒家提出音乐是培养道德并且引导快乐的一个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