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建议应采取分层推进策略,教育部应率先垂范,省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快速行动,尽快(设置时限)简政放权、推行清单管理方式,解决市县级及社会,教育内部反响最强烈的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问题。省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督促市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厘清权力责任,把该管的事管好,该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根据我国目前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难点应在于县(区)一级,因为国家政府及法律已明确规定并赋予县(区)人民政府充分的管理权责,对基层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的权力集中也在这一层级,而县(区)级教育体制改革目前最为薄弱,问题困难也最突出。因此,省、市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做好自身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应将改革的重心下移到指导县(区)级的改革工作之中,因为县(区)级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各项改革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实、落细到位。因而,县(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在省市的指导下,对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规划,分时段,抓重点,简政放权,理清权责,大幅度取消对基层学校过繁、过多、过细的检查评比项目,健全县(区)教育决策机构、机制,扶持引入第三方评价,建立问责追责及有效监督机制,真正实行依法治教,科学管理,让基层学校摆脱过多的行政干预,依法自主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