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的会上指出了党员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某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既体现了对党员日常行为和规范的要求,更是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更高的标准和使命,包含了新常态下的时代内涵。在三严三实的论述中,“严”主要针对人格,强调自我修炼。具体说来,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于律己,就是要在任何时候都心怀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实”主要针对实践,强调诚实处事。具体说,某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政策点子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符合科学。创业要实,就是在工作中要脚踏实地,敢于担当,敢于面对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是要在工作、生活中老实做人、对同志对组织说老实话,干老实事,正派公正。“严”与“实”的结合,做到了知行统一,是党员为人处世的思想引路者、精神引领者和行为引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