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启蒙读物《迪克和简》中的选段作为引子出现在了小说的每一章节前,这本读物向我们展现的是西方人观念中的理想家庭模式: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生活在漂亮的楼房里,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与小说中黑人女孩佩克拉痛苦不幸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莫里森将这个选段在引子里引用了三次,每一次都有形式上的变化。第一次是引用了格式规范的语言。其引文完全源于读本,没有做任何的改变,标点符号、字与字之间的间隔、字母的大小写都非常得准确,引文通顺、连贯,意思表达清晰、准确。第二次是引用了模糊的语言,引文中字母的大小写和句子与句子之间的标点符号都被取消,整个引文给人带来很不舒服的感觉。第三次引用时是以意识流的语言形式出现的,不仅大小写和标点符号被取消,就连单词和单词之间的间隔也没有出现,整个引文就是一大堆字母的简单堆砌,给人造成一种压迫的感觉,这是读者根本无法辨认引文的原意。也就是说,这段关于美好生活的描述经过三次引用,从形式内容正确,内容清晰逐渐变化为形式不正确,内容模糊再到形式完全混乱,内容混沌不堪,莫里森旨在向我们表达两点:其一是当简洁、紧凑、有序的句子变得混乱时,我们可以看出白人的文化意识和价值观通过启蒙读物这种媒介逐渐渗透到黑人的思想中,并且给他们带来致命的冲击从而使他们情感扭曲,精神错位。其二是预示佩克拉所憧憬的美好生活就像引文中的句子逐渐变得混乱不堪、支离破碎,没有一点希望。莫里森使用这种特别的艺术表现手法强化了小说的悲剧效果,使读者更加深刻地领会到了小说的主题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