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我国房地产企业财务的税负影响主要是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税负,同时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改。如果从企业税率的角度来看,税率由营业税时期的5%,变为增值税时期的3%。主要是针对小规模的纳税人,税率的下降有利于企业运营负担的减弱。如果某房地产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有利影响。税改对于我房地产企业来说有好处。另外一方面,原来不能够使用增值税的抵扣税额的房地产企业相关服务业,随着“营改增”的实施,抵扣税额的数量和范围也在逐渐的增加,具体的比例由原始的7%上升至11%。如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比例较大,可以抵扣税负的比例也会相应增加,但是由于原有的税率由以前的3%转变为现在的11%,因而总体税负的额度也不会有太多的变化。但是,对于一些以劳务及非可抵扣的资产作为成本的行业来说,税负的缴纳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营改增”的税务制度,一定程度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税负,同时将税收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