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郜大鼎”便是孔子“名从主人,物从中国”译名原则的具体表现。郜国为宋国所灭,其宗庙重器大鼎迁入宋国。大鼎原属郜国,遵从“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称之为“郜”大鼎,而非“宋”大鼎。“鼎”,初为烹煮祭祀的炊具和盛器,后上升为象征王权的礼器。中原地区称之为“鼎”,“物从中国”的命名原则要求此种器物的命名要以中原地区的说法为基准。在“郜大鼎”这个专有名词中,“郜”是专名,用以指称某物的特殊性,以便区别于同类事物;“大鼎”是范畴名,用来说明类属。“名从主人”要求专名翻译应依从原始名称,本质上相当于“零翻译”,“避免了因一名多译或辗转翻译可能造成的混淆,是专名翻译的最佳策略” [3]。“物从中国”主张范畴名以中原地区的说法为准绳。“两者结合,构成了最早的专有名词翻译的完整原则” [3],对后世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