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性的呼唤》这部小说中,杰克·伦敦以一只狗——巴克来展开故事叙述,他本来在米勒法官家过着优越的生活,和法官的儿子们一同游泳,一块儿去打猎;陪伴着法官的两个女儿在晨曦中或清晨时散步;在寒冷的夜晚,他躺在法官的脚边,陪他坐在火炉边……他和这一家人共同生活,一起旅行,俨然成了家里的一员,是他们最忠诚的伙伴和朋友。后来园丁的帮工曼纽尔背信弃义,把它卖给邮局,后来又被送到阿拉斯加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这段描述中,巴克被当作商品和赚钱的工具,他“心中充满着愤怒和受伤的自尊”,愤怒地咆哮,把那个男人的手咬得血迹斑斑。他认为“他们都是些相貌丑恶的生物” 。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救了他,在桑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慢慢恢复了健康,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这个男人“救了他的性命……关心的是他的幸福,仿佛狗是他的孩子一般,他情不自禁才这么做的”。巴克爱憎分明,知恩图报,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桑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只能又独自在大自然中漫游。杰克·伦敦从情感联系和伦理思考中来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希望唤起人们对人类与动物的关系思考,反思人类自己的行为和伦理道德准则,进而对人类的伦理道德进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