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推行教育管办评分离,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教育管理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教育活力,无疑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革措施。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

然而,早在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要“促进管办评分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社会舆论呼唤良久,五年的时间里,面对早已制定的政策,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能实施?政策的提出,实施的困难又在哪里?

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至今,我国政府部门已在国家重点学科评审,向地方和学校放权,但是,管办评分离的改革依旧存在阻力,这些阻力面向着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放权之后,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某媒体采访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银付指出,过去对省级政府放权不够、管得太多,在一些领域管理重心偏低;放权之后政府管理应该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直接向间接转变,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在学校上,国务院参事、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李烈说,政府放权了,质量靠学校,评价在专业机构。但专业机构对教育的理解不同,如果评价的标准太细,势必会增加学校的“应对”成本。管办评真正分离需要一个过程,在最初的推进中,希望简化“评”的标准。

我国实行教育改革制度,明确教育改革措施,面对种种阻力,更应拿出改革的勇气。国家政策颁布,需要积极落实到实处,老百姓才能在这样的过程中感受到更大的希望,因此,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须快马加鞭,刻不容缓。(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