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省内外就读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申请程序7月份开始,在校大学生申请时间为7月1日至7月底,新生(含分类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30日,都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据悉,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就读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新生办理贷款的程序办理。

2015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在2015年6月底以前,组织每个贷款毕业生必须签订还款承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进行毕业贷款确认,确保学生的有效联系信息及其父母、同学、亲戚朋友等信息一并填报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内,保证学生毕业后相当一段时间内与该生能够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