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小时候读书,就经常读到关于教师职业的一些溢美之辞,比如将教师形容成为“春蚕”、“蜡烛”、“人梯”、“铺路石”之类 形象,或者无限拔高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之类。这些扣在教师头上的美丽光环,这些职业的道德标杆,严重地误导、扭曲了人们对教师职业,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客观、理性的认识。

如果按照师德的高标准来要求普通的教师,在现实工作中必定会出现令人尴尬的现象,一方面教师职业被作了过多的要求,另一方面却又得不到应有的职业待遇与职业保障。因此,我们必须把师德定位于一个真实的,对现实教育工作有指导作用与促进作用的那个恰当的位置。也就是说,师德,不过是教师作为一种社会职业的基本要求而已。

现在我们来看看,师德究竟是什么?教师为什么要有师德?

所谓师德,无非就是教师作为一个职业所需要的道德。扈永进先生曾经提出,认识教师职业需要从四个维度,即生命、社会、文化、职业去认识,我以为概括得非常准确到位。生命,即教师作为一个富有生命个性的人,要学会珍爱生命。因此,那些以损害教师身体健康为导向的所谓师德的宣传是要不得的。其次,作为一个社会人,教师应该有起码的公民意识与公民素质,一些要求并不是特别针对教师的要求,而是全体社会公民的要求。比如,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信守公共规则与契约等等,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要求。再次,教师作为一个人类文化的传承者,应该是社会各行业中比较有文化内涵的一个一类人。作为有文化的一类人,应该视野开阔,有学习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勇气与气魄。最后一点,才是回归到教师,作为职业的要求。教师职业内的特定要求,我们才能够称之为师德。

师德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一样,都是在自己职业内产生,并且由职业本身决定的要求。古人说过,盗亦有道。什么意思呢?如果单纯从社会道德来说,强盗本身就是没有道德的,但是,古时强盗作为一个职业,在这个职业内也要讲最基本的规矩。如果不遵守这些规矩,那么,这个行当就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或者就会付出更大的成本与代价。比如,古时强盗的普遍规矩,就是掠夺财物,但是尽量不杀人、伤人。如果强盗都遵守这个规矩,并且成为强盗行业的规矩,那么,每次的抢劫就会顺利进行,遭受到的反抗与阻力就会小得多。如果每次抢劫必定伤人甚至杀人,那么,人们在遭遇强盗的时候就都会激烈反抗,那么,显然强盗的抢劫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由此可见,职业道德通常情况下与社会的公共道德是一致的,但是,有时他们之间还是有区分的。

简单地说,职业道德产生于职业,服务于职业,道德的产生主要是为了维护行业与职业的利益最大化。职业是社会分工合作的结果,必然会产生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利益差别,每个职业群体都有一个利益最大化,保护职业利益与地位的问题。如果大量的医生不能够看病或者医德有问题,那么,也会损害这个职业在整个社会中的形象与地位。师德培训,首先要建立在一个理性的师德定位的基础上。

作为职业道德的师德,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教师热爱学生,是职业本身内在要求规定的。因为,你要教育这些孩子,如果你讨厌这些孩子,显然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就会出现情感障碍。再比如,一个教师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也是其职业道德本身要求的。因为如果你不能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那么必然会产生歧视,必然会损害一部分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与教师职业内在要求的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使学生能够符合其身心发展与年龄特征的发展的职业道德要求相违背。再比如,一个教师热爱学习,也是其职业本身决定的。因为,教师职业是通过知识、技能与思想智慧作为手段来与学生沟通交流的。如果一个教师厌恶学习,那么,他在与学生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就会感觉因知识、思想与见识不够而产生困难。这就与一个庸医因为医学知识不足,医术不精产生误诊而导致病人的死亡一样。医生这个职业规定了医生要对医术保持旺盛的研究心态,对医术要求要精益求精。同样,教师也应该用饱满的学习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去,以满足学生旺盛的求知欲。这些都是教师作为一个社会职业所需要满足的道德要求。误人子弟,显然是教师职业道德最忌讳的事情。如果教师总是误人子弟,那么,学校将会招收不到学生,教师职业将从社会各业中消亡。为了保护教师的职业利益,职业道德的产生与遵守,都是有内在动因的。我们在这里,既不能够刻意无限把教师职业拔高,把真正属于职业道德要求的内容丢失了,也不可以因为有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而认为,教师只是一个普通职业,一个普通饭碗而已,而忘记了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的一些特点。比如,几乎全世界不同类型社会的学校都规定了教师在学校不能够穿奇装异服,不能够在课室内抽烟喝酒赌博等等,原因就在于教师职业本身有“为人师表”这一要求。即你作为教师的言行举止,要符合社会的基本规范与要求。因为学生会模仿你,你也会影响学生,从而影响社会。因此,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不同国家的学校几乎对教师都有类似这样的要求: 工作时间不酗酒,在办公室不抽烟,不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工具进课堂,上课时不接打手机,不擅自离开课堂,必要的时候要担负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等等,这些要求也无非是要求一个教师能够有效地完成自己的教育职业工作而作出的基本要求而已。

教师职业道德,是保障这个职业本身获得职业尊严而出现的。在这一点上与其他职业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有时这也叫行业规定。行业自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共同特点。真正的法治,一定不是政府治,而是社会各个行业内依靠维护行业利益而产生的行业规定进行的业内自治。因为社会的本质其实还是在分工合作中的利益最大化。既然社会存在着分工协作,自然不同分工就会出现不同的行业与职业。不过,教师这个职业有其不同一般的特殊性,既担负传承人类社会最优秀的文明成果的重责,同时在未成年面前又具有一定的楷模效应,因此教师职业道德也就比其他职业更多了一层道德的光环。同时由于这个职业有传承人类社会优秀文明成果,成为学习与思考的标杆作用,因此,在职业道德中没有哪个职业会像教师职业这样要求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比其他职业的人要更具有学习精神与学习习惯。即教师职业道德中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由于教师职业本身是分层次的,因此,所谓“学高为师”,也不是无限制地拔高,一般来说当然是学越高越好,但是,作为硬性规定,也不能够强制要求一个教师必定是专家学者,只要所掌握的知识与所拥有的智慧,能够担当起他所执教的学科与相应的内容就可以了。而所谓“身正为范”,对这职业的品德行为要求也不超出一个合格公民的要求,因为教师职业要给学生做出的榜样,正是成为一个合格公民,而不是一个牺牲的样品。教师作为一种职业,与其他的职业一样,都有自己的职业素质要求,并不是什么人通过学习与训练都能够成为一个卓越、优秀,甚至合格的教师的,有的人,其天赋与潜质,就是不适合作为一个教师,无论怎样培训,都达不到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这并不一定就是人品方面的要求,甚至性格气质的本身就决定了他是否适合教师这一职业。与其他的职业一样,真正卓越的教师,也是社会中的珍稀人才,其专业性的要求决定了,只有极少数人有希望成为卓越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