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央视曝光有人组织外地大学生到河南开封参加高考替考。组织替考者称,他们花钱买通了监考各环节,打点一个考场起步价7万元。

当天,教育部派人进行调查。河南招生办回应,该省今年高考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

高考替考已非新事,然而,从央视披露的视频看,这起事件中,“替考组织”花钱打通各环节,替考者顺利完成考试,十分罕见。按照相关规定,高考考区有考区委员会、考点有主考及若干监考员,考生进场前需进行各种查验,考场内外布设有各种监控措施。如果央视曝光内容属实,那么,一整套精密的高考考务体系,为什么会被这起“替考事件”击得粉碎?

替考组织的“能量”:“枪手”比对指纹错误,监考员仍让他通过

6月7日下午的数学考试前半个小时,一名枪手进入考场准备验证指纹,按照河南省对指纹采集的要求,必须采集考生右手中指指纹样本,但是在指纹验证机前,这名枪手却将食指伸入了验证机,不管这名枪手如何变换手指姿势,反复按压,验证机都一直在亮红灯报警。

这时考务工作人员不断提醒用中指按压,而这名枪手仍用食指,原来这名枪手一时粗心,将本来应该贴在中指上的指纹膜,错误地贴在了食指上。但即便监考老师分明已经发现了其中的破绽,却还是在枪手第四次验证指纹时,让使用食指进行验证的枪手通过了验证。

考务要求查验指纹

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考生凭《准考证》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按照河南高考考务要求:考生进场时要进行指纹比对,要接受拍照,要接受身份证真伪鉴别。

防线失守“枪手”使用指纹膜

替考组织者李老师介绍了蒙蔽指纹验证机的方法。他说,考前一个月,他们会将真实考生的右手中指指纹做成指纹膜,“枪手”进入考场时,把指纹膜贴在右手中指上,按一下验证机就能通过。

一名雇佣“枪手”的考生家长在演示时说:“你看那个手,这是正面反面,光面是反面,带指纹的是正面,你给搁正了,手指头使点劲一按,它就过了。”

高考首日考试结束后,家长们和“枪手”们一起吃晚饭,一位神秘人物出现在饭局上,她告诉大家,不要害怕指纹膜出问题。“指纹过不过都要上传拍照,你不用害怕,没事,一点事都没有。你该怎么考还怎么考,一点问题都没有。”

考务要求流动监考

《规定》要求,全国统考以地(市)或县(区)为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每个考场内配备2名(含)以上监考员,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监考员由考点主考或考区相关负责人聘任。监考员须组织本考场考生入场,核对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高考每场考试都会更换监考老师。

防线失守重金打点主监考

李老师介绍:每个县都有个带队的主监考,首先把这个领导搞定,用钱塞,给到位。

“比如说明天上午监考英语的,他肯定是会提前把监考老师都安排出来了是不是?领导知道,只不过下面的人不知道。”李老师说,“他就可以提前跟你说,你的孩子在哪个考场,这个考场是哪两个监考老师,你就不用管了——把钱送给主监考,比如给他两万,他可能会拿出五千、三千给下面的监考老师,给钱的时候把学生的资料,比如55考场哪一排哪一号叫什么名字,递给他,如果监考老师接这个钱了,就证明没事了。”

一名雇佣“枪手”的考生家长说,如果“枪手”被查出,不能承认,只要不说就不会有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去找关系,让公安局把人提走。

雇主身份:“雇用枪手的,都是有钱的、当官的”

替考组织者李老师说,他为各类考生提供替考服务已经3年了。

“咱们干这个平心而论,真的是没几个人,都是家里面的关系,都是领导的孩子。”李老师说,“说白了我把他们服务好,将来我回去,家里的父母啊、亲朋好友到时候求他们帮忙,他们可能会念旧,可能会帮一把。主要是考虑到这个。”

李老师表示,在这个县城里,找他们做替考业务的都是领导,“都是有钱的、当官的。”李老师说,“这已经是我第三年了,没出过事,一点事都没有。”

回应

河南招办: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

同日,河南省招办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说明介绍,省招办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请公安部门针对发现的高考替考案件立案查处,并对涉案人员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河南省招办介绍,已向开封派出由省招办领导带队,纪检、考务人员参与的工作组,对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处。

据介绍,省招办正在组织人员利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的考生进场照片信息、视频信息,进行比对,根据各科目考试进场照片、报名时的照片,对视频审核存疑的考生、视频审核需补充照片的学生、进场指纹验证未通过的学生,核实存疑考生的认定情况和舞弊处理情况。

据河南省招办介绍,今年该省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127人替考。

华中科大:全力配合公安调查

央视报道提到,替考组织者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内对“枪手”进行选拔测试,且替考组织者自称是在华中科技大学工作的“张老师”。

17日,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学校已关注到央视报道中提及的该校相关教学地点及自称在该校工作的“张老师”,为此,该校将全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若查实有我校人员参与其中,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这种违法违纪行为,对这类事件坚决零容忍。”

河南省教育厅:5人被开除公职

河南省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已基本查清,公安机关共调查询问110人,移交相关部门党政纪处理75人,其中立案侦查9人,刑事拘留5人。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杞县、通许县分管县领导和开封市招办主任等3名处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其中开封市招办主任被免职。

河南省相关部门表示,随着案情的进展,如发现新的证据,还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切实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对充当牵线人的5名工作人员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主动交代配合的8名教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45名监考老师,给予记过处分。对被替考考生5名担任领导职务的家长给予撤销职务处分,5名一般公职人员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杞县教体局领导、大同中学校长、通许县第一高中校长等人给予撤职处分。对杞县高招办主任和通许县高招办主任、通许县城关镇下洼学校校长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教育部:一查到底零容忍

7月8日教育部重申,对有关案件要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一个不漏、零容忍;对参与舞弊考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由学校予以追回。

目前已查明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涉案人员共计35人。其中,被替考考生10人,“枪手”11人(涉及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中介3人,涉嫌舞弊考务人员9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已责成有关高校在查清事实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于在校大学生“枪手”一律开除学籍。教育部已要求河南省对被替考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对于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同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实行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热点冷评

“高考枪手”铤而走险为哪般?

毋庸置疑,能够充当“高考枪手”的大学生的必然要求是智商颇高、成绩优异,要不也干不了这个活。因此,他们对于充当“枪手”万一事发的后果也必定有着足够的认识。但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又是为哪般呢?

金钱的诱惑使之难以自拔,这是大学生充当“枪手”的最原始动力。笔者以为,这些大学生或者是家境比较困难,想捞点外快减轻家庭负担,贴补自己的生活学习开支,或者就是虚荣心较强,开支较大,不得不想此下策赚钱以弥补经费不足。“一本是4万,重点名校是6万,二本大约是两三万,即便考不上,也可以拿到3000元的辛苦费。”要知道,对于一般大学生来说,在这样的酬劳面前确实是难以拒绝的。所谓利令智昏,不外如是,其实他们绝大部分应当都明白如此做法的不对甚至是犯罪,但是在巨大的回报面前,还是无法控制地失去了自我,令人嗟叹!

侥幸心理也使得“枪手们”愿意冒险一试。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枪手”侥幸成功的事例,无形中也为这些大学生打开了一扇窗。“有收益必然有风险”,“风险有多大,收益就有多大”,正是因为这种侥幸的心理,也让他们敢于冒险一搏,甚至还带着一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不高也为“枪手”盛行埋下了祸根。为了一己之私,不惜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破坏高考的公平公正原则,虽不排除个别大学生确实存在法制意识淡薄,但更多的却还是道德素质不高造成的。要知道,他们的行为必然会对另外一个接近高考分数线的高中生群体带来莫大的伤害,更是让高考制度、政策令人质疑、批判,带来极大的副作用。

高考的监管漏洞和执法不力也为“枪手们”铤而走险留下了一道缝。为什么“诚招高考助考人员数名,事成之后,负责你三年大学学费”并且“上面留有手机号和QQ号”的广告敢于明目张胆地在大学校园里张贴?这不值得我们反思吗?还有他们能凭借伪造的考生准考证,事先准备的指膜堂而皇之地冒充考生进入考场也让人不得不怀疑高考的监管工作和措施的完善度。

其实,“高考枪手”代考舞弊现象早已有之,几乎每年高考期间各地都要爆出此类新闻,各地相关机构也在想方设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只是效果一直不佳。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要进行高考制度的改革,二是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教育,做到断绝代考源。

遏制“枪手”代考舞弊,还高考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健康环境,希望相关各部门、各学校多措并举,早日取得成功。(周卫军)

根治替考别忘堵死两扇舞弊之门

高考舞弊发展到如此严重破坏公平的程度,我们不能只说高考的组织和实施存在制度漏洞,而应该深刻反思组织高考实施过程中人的问题。如果不解决人的问题,即便修补了漏洞,舞弊者仍然会想出办法舞弊。随着高考组织实施制度的日益健全,尤其是随着高科技检测识别技术的运用,近年来各地纷纷采取了指纹识别技术、身份证识别仪等身份识别技术,但是高考替考事件依然不断出现。这说明什么?说明再好的制度和组织实施程序加上高科技检测手段,也仍然难以遏制利益链条中有求必应、权钱开路的恶行发生。

从历次高考替考事件看,只要组织实施高考的人没有问题,即能严格按照高考考试组织实施办法严格履行责任,足够细心,即便是有人为了谋私利替考,一般会被查出来,最终让替考终止于作案之始。例如,甘肃天水替考事件的被发现就是细心的监考教师发现有考生写错了名字,随着对这一细节的继续查证,替考真相终于被揭露。然而,俗话说,内鬼作祟,家贼难防,而我们要重点解决的正是内鬼和家贼问题。2006年,陕西省洋县个别教师出面组织部分高二优秀学生参加替考,2007年郸城县二高副校长赵振华伙同其他两名家长于高考前到北京寻找3名在校学生替其子女参加高考事件,都是内鬼作祟的例证。安徽省砀山县高考团伙舞弊未遂案中,教育局副局长、县招生办负责人、砀山中学的4名教师及县公安局2名派出所负责人都利欲熏心参与其中,而甘肃天水秦州区招考中心主任缑金海在收受1000元好处费后,居然给移民考生发放了准考证。谁能想到,一个招办主任,为了区区1000元好处就能无视公平、出卖权力、放弃原则?遏制高考替考等舞弊行为,我们要着重解决的就是这类人的问题。

而此次河南规模化替考事件,更是揭开了替考链条上高考组织实施者利欲熏心的真面目。央视的消息说,考试当天,考点的现场人员均被买通,即使看出“枪手”露出破绽也不阻止。央视披露的具体情况是:打点一个考场,去年起步是6万元,今年起步是7万元。只要有重金铺路,层层关系都能打点妥当。于是乎,一切制度失灵,一切电子仪器指纹验证无效,一切现场监考身份证验证、准考证照片与考生比对都形同虚设。再严密的高考组织实施制度面对内鬼作祟就这样化为乌有。

而从长治久安角度考虑,要根治主考和监考引狼入室,必须亡羊补牢,完善高考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必须对症下药,采取主考和监考随机分配机制。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既能堵死替考和被替考以及组织替考舞弊活动者拿钱开路的大门,也堵死内鬼作祟的机会之门。这样的两扇舞弊门被堵死了,替考事件也许就可以极大地减少,维护高考公平不就不再难了吗?(马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