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杨希)教育部2月19日印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培养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等6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和系统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校级领导干部。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有先进的办学理念,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党委书记还应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党的干部人事人才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校长还应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国际视野。列入中央管理的党委书记和校长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其他领导干部初任时,属提拔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领导班子要形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换届时年龄超过58岁的党政副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再进入新一届领导班子。年满60岁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退出领导岗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同时要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女干部和45岁以下年轻干部。

《意见》明确,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要以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要以岗位要求为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加强对德才表现以及管理精力投入、工作作风的考核。要完善考核测评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的目标考核,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同时,规范平时考核制度,加强经常性考核,注重通过日常工作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巡视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客观分析考核情况,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对优秀得票率较高、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表扬鼓励,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得票率较高的领导干部注重培养使用。领导干部绩效工资水平与年度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主要领导干部绩效工资由教育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