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我国商业社会的蓬勃发展,极大满足了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诚信危机。笔者在简要论述西方社会法律体系中诚信制度构建方式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诚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现代法律系统中的诚信制度构建模式,为当前的法律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法律体系 诚信制度 构建模式

信守承诺不仅展现了个人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思想修养,而且也是现代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规范。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环境、价值观念的快速转变,中国社会的生活、商业、政府、学术等领域发生了严重的信用危机,在整个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据此,不少学者也开始关注社会诚信建设的问题。很多人针对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或者是某一社会角色的诚信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极具借鉴价值的观点和建议。本文试图借鉴西方国家法律体系中的诚信构建方式,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的角度来探讨我国诚信制度的建设,由此为人们提供一个关于社会诚信建设的崭新视角。

西方诚信制度构建方式

西方国家早在罗马时期就已顺利地完成了社会信用体系从伦理道德向国家法律的过渡。罗马法提出了国家管理、商业运行、社会发展、人际关系中的“善意”原则,尤其是在物权法中提出了维护“善意”的具体规则,从而产生了“诚信诉讼”等诸多法律制度。这为后世诚信法的建立提供了基本框架。其他各国法律体系从契约法到债法以及整个民法中的诚信制度基本上都是以此为基础展开的。比如1804年,法国的《民法典》将罗马法中的“善意”制度引入契约法领域; 1907年,瑞典的《民法典》将“诚实信用”的制度内容适用于义务人和权利人双方,从而使诚信制度的法律条例延伸至整个民法。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将构建和维护“诚实信用”作为民商法的基本原则,甚至拓展至国际法领域。比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都制定出系统的诚实信用制度条例,由此来维护和管理国际商事活动。这充分说明西方国际十分重视法律制度在维护诚信思想与诚信行为中的实际效力。

我国诚信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诚信缺失已成为社会普遍性的问题。个人投机取巧,企业欺诈蒙骗,甚至是相关政府部门也存在严重的信用缺失、信用不立的问题,极大地破坏了政府形象和政策公信力,同时也产生不良的社会氛围。其次,商业领域中的信用缺失问题也十分严重,包括偷税漏税、产品质量危机等,比如地沟油事件,使整个社会食品企业产生严重的信用危机。第三,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信用问题也十分突出,比如银行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等,从而极大地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学术造假、虚假广告等问题层出不穷,由此使我们不得不借鉴西方社会诚信制度构建模式,从法律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诚信制度的构建与维护问题。

现代法律系统中的诚信制度构建模式

首先, 从立法的角度来说,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虽然涉及到诚实信用方面的相关要求,但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不仅过于简单,不具备操作性和行为约束价值,而且也很难影响到具体的诚信缺失方面的社会行为和社会事件。因此,从目前我国法律诚实信用建构现状的角度来说,一方面需要建构系统、规范的民法典;另一方面要把各单行法方面的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具体化、条款化,并强化各项规则的可操作性,从而完善当前的《证券法》、《公司法》相关民事责任的规定等,加强对人们信用意识的引导和规范,尤其是加大对失信者的惩处力度。

其次,司法与执法在发挥诚信制度实际指导与约束价值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学研究者普遍认为,通过法律建构起的诚信系统将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融为一体,呈现出双重规范与双重调节的功能。基于此,诚信系统中的相关制度具有较大的弹性,法院具有一定水平的裁量权,能够根据不同情况来量刑诚信缺失的相关案例。因此,这对法官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在此情况下,坚持法律系统中的诚实信用条例就是要发挥司法系统的公平性、能动性与创造性,尤其是要求法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找出特定案例利益均衡的立足点,从而实现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与规范性的作用,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第三,守法同样是法律系统中建构与维护诚信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一部法律制度的制订与实施,以及发挥实际规范价值,都要求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拥有强烈的法律意识,严格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据此,外在的法律规范必须获得社会道德的支撑,由此转化为大多数人的内心自觉,才能实现自身的权威和价值。在此过程中,要想树立人们对于诚实信用制度的敬畏与尊崇心理,既要靠严苛、细致、可操作性的法律内容,同时也有赖于国家机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由此逐渐培养人们对于诚信法律的理解与守法意识。

总体来说,诚实信用是社会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更需要建构与时代特征、时代氛围相吻合的社会诚信体系。一方面加强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对于社会大众诚信思想的约束作用;另一方面也要从法律的角度建构系统的社会诚信制度,由此弥补社会道德、伦理规范方面所存在的内容模糊、力度不强的缺陷,从而建构起系统、完善、高效的社会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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