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蕴含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内涵,符合普通民众的审美心理与价值追求,并且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审美标准与艺术评价观念,从而为特定声乐艺术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价值。基于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声乐创作与表演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内涵与基本标准,既是对自身前期学习经验的一次总结;同时也能够为将来的声乐创作与表演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民族声乐 审美内涵 基本标准 借鉴价值

近年来伴随着歌唱领域流行风潮、西化风潮的兴起,我国各种民族声乐艺术逐渐呈现出没落的发展态势,究其根源在于人们对其审美内涵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由此导致创作出的民族声乐作品无法发挥其应有的艺术水平和审美价值,因此,加强对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内涵、基本标准的挖掘与表现,对其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内涵研究

1.民族声乐艺术的声音美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普通民众对歌唱声音形成了“壮而不猛、凝而不野、刚而不锐、清而不扰、浊而不蔽”的审美观念,尤其认为好的歌唱声音应该具备“甜、脆、圆、润、水”五大特征。比如历史上宗教音乐的“梵音”、江南一带的“纤婉为工”,曲调婉转缠绵;在北方则有“单调雄远”的声音调式,曲调朴实,但声音却高亢绵长。另外,高山牧区的声乐演唱则是声乐高亢嘹亮,像陕北的“信天游”、青海的“花儿”、草原的“牧歌”等等,以及沿海一带地方民歌的演唱声音都呈现出的是“甜、脆、圆、润、水”的听觉美感。除此之外,新时期的诸多优美民族歌唱家也使用圆润、悠长、婉转、优美的声音打动了诸多声乐爱好者,比如民族歌唱家彭丽媛的《在希望的田野上》,声音清新明亮、宛转悠扬,尤其是呈现出浓厚的乡土气息,使听众犹如置身于辽阔的田野之上。

2.民族声乐艺术的音乐美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内涵也就体现在其音乐语言呈现出特殊的品味,简单的几个音符或者是十几个音阶就能变化出各种各样的旋律,或者是迷人,或者是神驰遐想等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一个民族的声乐作品都具有自己独特的音乐美感。同一首声乐作品在不同的地区,搭配不同的音乐,由此也能够产生不同的情感表达效果。比如传统的民间小调《绣荷包》遍布云南、四川、江苏、山西、陕西、内蒙、黑龙江等地区,呈现出不同的曲式调性、风格特点和审美特征。

3.民族声乐艺术的语言美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语言美体现在其诗意化的语言与富有韵味的句式结构,比如遣词造句的排偶、对仗,表现的是整齐和谐之美;节奏顿数相对与平仄相间则呈现出的是抑扬顿挫之美;而句末同韵相协则表现出的是回旋反复之美。

4.民族声乐艺术的现实之美

我国传统的民族声乐作品大都是民间歌唱艺术家,根据人们的审美爱好、思想情感、风俗习惯等等,对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见闻进行改编而来的,从民族历史的形成到各种民俗风情,从歌唱家乡美景到赞美英雄人物,从对假恶丑的鞭笞到对真善美的追求等等,从而使具体的民族声乐作品呈现出鲜明的现实之美。

5.民族声乐艺术的情感之美

歌曲是传达思想内涵、情感意蕴的重要手段。“以情带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创作与表演的重要审美标准之一。

当前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审美标准分析

正如上文所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民族声乐艺术还形成了系统的审美标准。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字正腔圆

唐朝著名史学家杜佑在《通典·乐》中记载:“清畅舒雅,含嚼姿态,有喉牙吐纳之异。”另外,唐朝崔令钦在《教坊记》中对传统演唱技法评论到:“吐纳凄婉,收敛浑沦。”也即是说,演唱过程中的“出声、收音”要清晰、准确。一方面达到美化语言的目的,给人以酣畅、愉悦的听觉感受;另一方面也能够准确地传达歌词中所包含的语情字义。

2.声情并茂

著名戏曲理论家任中敏在《唐声诗》中说:“歌者不可轻于启喉,必须自己真情自发,而后再有声词之吐,能先触发自己之真情者,自能宣达声与词中之歌情, 以度于听众。”也即是说,歌曲是传达思想内涵、情感意蕴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情带声、以声传情、声情并茂”逐渐发展成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创作与表演的重要审美标准之一。

3.中正平和

中正平和是我国传统儒家“中庸”思想的一种鲜明写照,要求声乐作品应当以“和”为准则,“乐,和而已”,也即是要求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和艺术表现应该是中正平和的,是有一定的适度与节制的,从而达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效果。具体来说,在“中正平和”思想指导下的作品要能够实现“允执其中、统一和谐、含而不露”的艺术特征。

民族声乐艺术审美内涵与基本标准的现代启示

通过对民族声乐艺术的研究可以发现,它不仅包含着诸多层面的审美内涵,而且还形成了固定的审美标准,因此,我们在现代民族声乐创作、学习与表演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所创作的民族声乐作品一定要结合普通民众或者是某一群体民众的切实生活,体现出传统声乐艺术贴近生活的艺术特征;其次,我们要注重民族声乐作品鲜明的地域特色,加强对地方曲式旋律、方言土语、音乐题材的使用;第三,所创作的民族声乐作品一定要饱含情感,包括歌词内容、音乐旋律等等,能够打动听众。最后,我们在演唱特定民族声乐作品的时候,还必须要注重对该作品“二度创作”的技法应用,从而展现其应有的思想内涵与情感意蕴。

参考文献:

[1]常香玉.民族唱法漫谈[J].音乐研究,1983,(3):32-34.

[2]雷亚林.再现民族声乐中的审美情趣[J].北方音乐,201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