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是教育科学研究的主要形式。开展课题研究是教育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提升教师素质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目前,课题研究不仅成为中小学教师颇为关注的热议的话题,而且已成为各级教科研部门热衷主抓的重要工作,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于是乎,学校大力提倡,出台激励政策;教师踊跃申报,不甘落后;教科研部门放开立项,公布课题数量惊人,××校教师申报课题数百,××县教师申报近千,××市教师申报数千……热情之高,场面之热闹,让人惊叹不已!

透过课题研究表面繁荣、热闹的表象,不难发现其中的诸多的隐忧和问题,使本来科学严肃的课题研究也随之发生怪异的“变味”。存在问题主要有:一、借机营利创收。各级教科研部门批准课题立项都未免费,而是市、省级收取200元的课题费,县级收取会略低,如果是省级、国家级的规划课题、重点课题收费还要多些,特别是一些学术团体所开展的总课题、子课题对参与实验校收费要千元。这些机构美其名曰科研经费紧缺,收费是为缓解经费之难,让人对这些科研机构批准立项,开展课题研究的真正目的不推进不产生质疑。二、疏于指导管理。由于立项课题数量众多,各级科研部门专职人员有限,很难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环节进行有效指导管理,只能靠教师个人在无严格监管指导下进行所谓的“研究”了。三、成果价值难以保证。课题研究本应是基于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探索发现破解问题的对策,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但由于不少教师出于评定职称、评优选模之功利目的,取得的所谓研究“成果”有相当部分或是“克隆”的,或是网络抄改的,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价值和研究含量。变味的奇观怪貌还有许多,真让人不安和忧心忡忡,值得深思。

课题研究不能再“变味”了。要还原课题研究的本来面目,恢复课题研究的本真功能,发挥课题研究的真正作用,必须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拨去笼罩在课题研究中的“雾霾”,消除课题研究中出现的“怪味” 。笔者建议,一是各级政府要出台政策,建立各级教科研部门经费正常拨付机制。在目前国家省市庞大的教育经费投入体系中,应尽快增加并落实对教育科研经费按比例拨付,不要让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处于重要链接和位置的教科研部门靠“自我造血”、“四处化缘”地生存了,有效解决各级教科研部门经费紧缺的现实问题,让他们安心、静心地开展普惠研究,发挥职能和作用。二是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包括课题研究在内的教科研工作的科学指导和管理。对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等科研项目工作做好顶层设计,重心放在对基层学校、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过程的指导、督导,树立典型,促进基层教科研工作科学发展。三是各级教科研部门要严控课题研究项目的数量,注重提高研究及成果的质量。课题研究(即使是小课题)也不可盲目追求数量,人为缩短研究时间,改年年批准立项为两年或三年为一个周期,倡导科学研究的严肃、严谨务实之风,确保研究及成果的质量和价值。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教育引导教师,转变观念,克服急功近利倾向。逐步引导教师树立“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校本教研新理念,切不可过分地夸大课题研究的功能,改变为了学校声誉和“门面”脱离实际地要求教师申报省、市、县级课题的做法。要重视做实校本教研,规范教研活动的运行机制,组织教师大力开展“基于学校、为了教学、成长自己”的绿色校级教研,鼓励有条件的、教有余力的教师可申报县级以上的研究课题,进而形成课题研究科学合理的结构体系。五是要优化学术研究环境,严把成果质量关。各级教科研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研究成果鉴定、评奖的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因收费而降低成果标准的做法和课题研究成果中的剽窃抄袭之风,坚决杜绝“注水”、“伪劣”的成果出现,对违规违纪的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还课题研究的“净身”和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