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辩论作为一种高水平的语言交际活动和综合性的教育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捕捉细节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因此逐渐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并应用于英语教学中。文章通过研究英语辩论在英语专业学生思维训练中的可操作性,来尝试将辩论比赛这一形式引入到英语教学当中,以提高学生语言输入输出的质量,促进学生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英语辩论 思辨缺席 英语教育 思辨训练 [中图分类号]:G642.1 文献标识码: A

对于当今的大学生而言,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所要面对的主要任务,中央强调要“把培养造就科技人才作为建设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胡锦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如何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辨析能力是每一个教师应当重视和思考的问题,也是现代教学的唯一出路。

问题的提出

在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中,很多教师都有以下同感:英语系学生在争论、写作或听讲座时,常常要进行说理、论述或发问,可往往在这个时候,他们会觉得无话可说,或者似乎有一些想法,但却一片混乱,不知从何说起。以上现象在国内英语专业学生中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正是由于缺乏分析、思考、综合、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而造成的,即所谓的“思辨缺席”。“思维缺席”是指人们在认识和了解事物的过程中缺乏判断分析、综合推理、思考辨析的能力。许国璋先生在世时常说:“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有的女孩语音好,语调也好,打招呼的那几句开场白很像个样子,可是谈完天气之后再也没有话了,也不能连贯的谈论正经的事,既没有知识,也没有看法。”[1]由此可见,在接受大学英语教育的过程中,英语专业学生的思辨能力并未得到有效的训练。思辨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我国高校英语教学工作的软肋,如何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提出见解是英语教育者一直以来所面临的困扰。对此,《人才与外语专业教育》课题组在研究中也指出:我们国家的英语专业长期以来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导致其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仍然缺乏思考辨析的能力,不仅思维逻辑混乱,而且条理性也较差。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国内高校在英语人才的培养模式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培养目标上偏重对学生进行基本语言能力的培养,其中包括语音、语法、词汇、语义、句法等基础语言知识,而忽视了对思维能力的开发;在课程设置上,英语专业开设的课程大都与英语语言知识有关,缺少人文课程(历史、哲学等)的熏陶;在教学方法上,重记忆和模仿,轻视思辨能力的训练。学生在英语学习中只是机械性的模仿练习,通过套用一定的表达模式来进行对话,不会对语言和情景信息进行重组和整理,形成有效的语言输出。由此可见,外语人才的培养要从根本上向创新型、综合型的通才转变,即打造出一支具有较强思辨能力的外语人才队伍。

概念的界定

思辨能力的英语表述是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即批判性思维能力。关于它的含义,国内外学者均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美国思辨中心的学者们认为思辨能力是“为了决定某东西的真实价值运用恰当的评价标准进行有意识的思考,最终做出有理有据的判断”。[2]而在中国,《礼记·中庸》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其中所提到的“思”和“辨”便是思辨一词的最初含义。思辨能力分为思考和辨析两个方面。所谓思考,即对待问题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辨析则是对事物的状况、过程和结果的辨别和分析。思与辨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教育部在关于《外语专业面向二十一世纪本科教育改革若干意见》(1998)的通知书中指出:“能力主要是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独立提出见解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的英语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从根本上讲并不应仅仅是知识接收型,而更应该是创新思维型。因此,对思辨能力的培养直接关系到我国外语人才的素质,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的要求,越来越多地引起了国内教育界的重视。

培养途径

针对英语专业学生目前所存在的“思辨缺席”症状,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和探讨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途径和训练方式。由此,英语辩论作为一种新的培养语言能力的手段被逐渐地运用到英语教学中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思维发展和水平。

辩论是一种高水平的语言交际活动,它存在于人们社交活动中的范围之广,堪称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语言艺术。一直以来,辩论都是以其严密精湛的逻辑思维和咄咄逼人的论辩气势,显示出震撼人心的力量。对辩论的双方而言,它既是知识的较量,又是思维的较量。作为一种综合性的教育手段,辩论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捕捉细节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因此逐渐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并应用于英语教学中。美国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开始研究大学辩论课程在提高学生思辨能力方面的影响和作用。研究表明,参加辩论课学习的学生其思辨能力远远高于那些没有上过辩论课的学生。A. Craig Baird 评论说:知识的综合性和看问题的多角度性的倡导者们不妨在从政变和讨论参加者那里学一下实践经验和方法。辩论者们所要了解的任务问题几乎都直通这些知识领域。[3]英语辩论要求辩论者的英语语言表述流利、准确,所持观点突出、连贯,所给出的论据充分有说服力,同时逻辑推理必须严密、无懈可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最大可能地培养了学生综合推理和思维辩驳能力。

英语辩论在学生思维训练中的可操作性

笔者曾多次指导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校英语辩论赛,深刻地感受到英语辩论在对思维训练中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同时也意识到由于参加辩论培训的学生毕竟少数,大部分学生还是很难有机会从中受益。为了改变这一现状,笔者在进行综合英语和英语口语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有意识地将英语辩论活动贯穿于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中。在持续一段时间后,通过学生在教学评估中的反馈,可以发现大部分学生认为自己的思辨能力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面对讨论主题时,他们能够整理好凌乱的逻辑思维,在调动思维的同时发掘出内心的想法。对他们而言,英语的学习不再像以前一样仅仅是单词短语的记忆、语法规则的应用,而更多的是通过正确筛选和分析信息来使表达更具有逻辑性。通过接受具有挑战性的思维训练,学生能够更好地将语言知识学习和思维训练结合起来,从而使自己的思辨能力得到提高,而这也增强了他们学习英语的信心和成就感。鉴于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英语辩论在英语专业学生思维训练中的可操作性。

1.促进思维能力的发展

所谓思维能力就是以合乎逻辑的方式对事物进行辨析、反思和质疑并作出正确的判断。学生在辩论前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思考与辩题有关的一系列问题:既要了解辩题,从不同渠道搜集相关素材,积累论据,又要对资料进行详细的分析,判断出客观事实和观点,决定论证的要点,剔除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说法,整理出具有说服力的事例以便能够自如地运用到辩论之中。同时学生还要检查整个辩论内容是否逻辑严密、思路清晰,从多角度和不同层次上来思考辩题,避免出现表述漏洞。不仅如此,还要考虑到对方辩友会提出什么样的问题,预测对方的论述,来进行辩驳。总之,学生必须尽可能地运用思维,才能进行有效的英语语言信息的输入和输出,所有这些逻辑推理和分析判断的过程亦即学生思辨水平提高的过程。

2.听力能力的发展

辩论将听和说两方面的能力融合在一起,是一种听与说互动的过程。反驳对方的前提是要认真地倾听,在进行英语辩论时,学生首先要认真倾听和分析对方的语言信息。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仅仅对语言材料的理解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要引起学生主观上的注意,才能谈得上真正的理解和吸收。在倾听中我们可以吸收到别人思想中的精华,对比出自己考虑的不足和欠缺;倾听可以激发我们的灵感,推知同类事物的知识或规律;倾听也体现了我们尊重他人的良好品质。R.G.Nicholas与L.A.Stevens在他们对倾听的开创性研究中发现:一般来说,我们倾听的熟悉程度只有25%。如果我们在听对方辩论时注意力分散,那么我们的答复就软弱无力。如果我们错过对方论据的75%,那么我们就会被击败。[4]也就是说,当我们在听对方辩论时,如果注意力不集中,那么就无法带有分析性地倾听对方并记下对方的观点,更别说找出对方论述的漏洞进行辩驳,从而将局面转为对自己有利。

3.临场应变的发展

在辩论的过程中随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情,可谓瞬息万变。英语辩论是一种考验学生临场应变和快速反应的活动,从近几年的全国大专院校英语辩论赛的发展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比赛对抗性地不断提升已经对选手的语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事实上也反映出未来社会对外语专业人才的需求标准。辩论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快速思考——快速组织——快速表达——快速辩驳的过程。辩论的要点在于对关键性问题进行辩论,目标是驳倒对方,确立自己。而首要的便是发现问题的症结,因为辩论都有时间的限制,因此要求学生尽可能快的找到对方的破绽和问题的焦点,用准确、简练、幽默的语言表述出来。

辩论作为一种高水平的语言交际活动和综合性的教育手段,能够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捕捉细节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将英语辩论这一形式引入到英语教学中,可以改变英语专业学生的“思辨缺席”现状,提高他们语言输入输出的质量,从而促进其思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刘润清.许国璋教授与英语教育[J].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 1996(1):45-46.

[2]文秋芳,王建卿.构建我国外语类大学生思辨能力的理论框架[J].外语界,2009(1):37-43.

[3]Baird, A.Craig. General Education and the Coursein Argumentation[J].Educational Researcher, 2001(30.9):12-1.

[4]Nicholas,Ralck G.& Stevens,A. Leonard. Are you Listening?[J].New York: McGraw Hill,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