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迎合世界经济一体化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解决法学专业教育泛滥、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探索法学双语教学成为出路之一。尤其是外国语大学中的法学专业教师,背靠大学的外语优势,开展此方面的探索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国际法类课程因其国际共通性而作为法学专业双语教学的切入点具有优势。通过对国际法类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私法课程双语教学实践经验总结,探讨了双语教学教材的选择、教学内容和进度的安排、教与学互动等问题,尤其是对学科知识教学与语言的关系这一双语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加以阐释,以期推进法学双语教学更好地开展。

【关键词】国际私法 双语教学 教学语言

目前双语教学已成为我国教育界进行教学改革和试验的热点及方向,在各大高校对部分专业课程实施双语教学几乎已成为社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共识。从2001年教育部下发4号文件以来,一些高校纷纷在生物技术、金融、法律等学科的教学中实施双语教学。笔者作为一名外国语大学中法学专业的教师,背靠大学的外语优势,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双语教学的切入点,发现在国际法类课程中优先开展双语教学具有可行性。国际私法作为国际法类课程重要组成部分,其双语教学实践经验可供借鉴。

国际私法双语教学实施的可行性

1.国际私法具有较强的国际共通性

目前世界各国的普遍趋势是,首选数学、物理、计算机等学科实施双语教育。一般而言,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涉及较多的本土文化、民族传统,用外语讲授比较困难。而国际私法虽为社会学科,但与其他国内法学科相比,具有较强的国际共通性。很多术语、理论均是源自西方,其表述、词义、专业术语的理解和诠释较为一致,奠定了双语教学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私法在中国的发展较为滞后,没有自成体系。国内法学专家编著的现行各种国际私法教材基本都受到了西方理论的影响,一些案例及理论来源都是非汉语的,因此在国际私法中运用双语教学切实可行。

2.合适的英文教材为双语教学奠定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J.G.Collier著,郭玉军编著的《Conflict of Laws》为国际私法双语教学奠定了基础。首先,教师用原版教材教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际私法学习的原汁原味。学生可以接触到专业词汇、确立国际私法相关制度的原始案例。其次,使用英文教材可促进学生思维能力、思维方式的转变与提升。汉语与英语分属两种不同的语系,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那些原来用英语表述的信息,只有将信息放置在特定英语背景下,根据他们的思维方式进行学习、思考,才能收到最好的效果。再次,通过使用原版教材,学生有机会接触纯正英语表达方式,并能够帮助学生扩大视野、加深理解,提高专业英语表达能力。最后,国外教材附有大量案例及法官的意见,而这一点恰恰是多年来中国法学教材的薄弱之处。

3.外国语大学学生英语优势为双语教学扫清障碍

国际私法这门课程在大学三年级开设,学生已全部通过公共四级英语考试,并有65%以上的学生通过了专业四级英语考试。学生身处外国语大学的大环境,对英语学习兴趣浓厚。与其他院校的法学专业相比,他们有机会参加专业英语四级、八级的考试,激发了他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及动力。然而,我们的学生始终停留在语言学习性阅读的层面,没有进入语言应用性阅读的高度。较之于以往的单纯英语语言课程的学习,专业学习的需要会更加激发学生学习外语的兴趣,并且这样的目的和兴趣更为强劲、持久。

4.国际私法理论体系松散使双语教学成为可能

国际私法理论脉络清晰,主要理论之间联系较为松散。主要分为总论、冲突法论、法律适用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论四大部分。主要理论有适用外国法的理由、冲突规范、准据法、反致、先决问题、外国法的证明、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住所与居所、合同等具体领域的法律适用、管辖权等。这些理论之间联系较为松散,在分论中综合运用各项理论之前可以通过整体复习的方式,加深印象、强化理解。

国际私法双语教学实践探索

通过多年教学实践,深感教材、教学内容的选取、教法、考试评价等在双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思考后的心得阐述如下:

1.中、英文教材结合使用帮助学生克服双语教学中的困难

选用一本合适的英文教材是双语教学必要的前提。《Conflict of Laws》一书虽然是介绍英国国际私法的制度,但由于我国国际私法制度大多是仿效西方制度,故其内容与我国相关教材具有高度相似性和对应性。在原版教材之外,推荐给学生几本中文国际私法教材。中文教材并非原版教材的翻译本,不能让双语教学变成翻译学习。学生可以通读其中的一本,对国际私法有初步认识,此后阅读原版教材的难度就大大降低。也可以在学习相关章节、阅读原版教材遇到困难的时候结合中文教材理解相关内容。还可以通读原版教材某一章节之后,阅读中文教材中对应章节,进行对照以检验自己的理解力。值得注意的是,应以英文原版教材为主、中文教材为辅进行学习。上课的时候仅仅使用英文教材,中文教材供课外辅助阅读和理解。原版教材使用较为固定,这样有利于教师在反复使用过程中查漏补缺、加深理解,更好地在授课中使用。对于一些国际私法方面最新的发展,可以通过补充材料的形式向学生提供。

2.教学内容的选择与调整可使教学更加贴近中国的理论与实践

(1)对原版教材内容的取舍

原版教材从体系安排和内容选择上与中国的国际私法教材存在一定差异,但这些弊端可以通过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进度安排等方式加以解决。例如:国际私法中管辖权的内容在英国国际私法制度中是重点,尽管近年来法律选择问题的重要性已超过了管辖权问题。但在中国,管辖权问题不是国际私法理论的重点,因此可以通过简略讲述英文教材中这一部分内容的方式,使得教学内容尽可能贴近中国理论与实践。又如,英文教材中没有提及法律规避,可以作为补充放在公共秩序保留的章节里讲解,并将二者对比分析。再如,英国国际私法中关于住所制度介绍得十分详细,因为英国法中认为住所是重要的连结点,而大陆法系则认为国籍是重要连结点。掌握这些理论的源头,对于中国相关国际私法制度的构建是有益的。

(2)对原版教材体系的整合

原版教材中案例、背景阐述比较多,知识点比较散乱,并且与中文教材的体例安排也有所不同。对于习惯了国内教材风格的学生,对原版教材的知识体系编排还需一个渐进的适应过程。所以,双语教师既要努力让学生熟悉西方教材的风格,又要帮助学生整理思路、梳理知识点。原版教材与国内教材相对照,同样的知识点经常会出现在不同的章节。例如:英文教材中没有单独的物权法律适用这一章,而是把物权的法律适用放在财产、继承的章节里分别作为生前财产和死后财产讲解。使用原版教材可以不必拘泥于原版教材的体系编排,教师可以考虑以国内教材的内容体系编排为主线,调整原版教材内容和体系。这样容易使学生通过中文教材与英文教材对照预习复习,也更贴近中国学生的理解力和接受力。

3.合理的教学进度安排帮助学生循序渐进掌握重点

国际私法有自身的学科体系和思维方式,它主要解决法律选择问题,学生要在双语教学中系统地借助英语学习一门完整的课程。所以,最初几周内进度较慢,反复介绍一些新的概念以及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让每一个概念都能在国际私法理论体系中找到位置。讲到法律选择规则时,学生对于国际私法的概念体系已有初步了解,此时进度自然加快。等讲到国际私法中具体的法律适用时,学生们对教材中的基本概念、理论、方法已基本掌握,进一步加快教学进度和课堂节奏。整个学习过程基本上是顺理成章的加速过程。

4.多媒体等其他辅助教学手段的应用降低双语教学的难度

由于语言因素的影响,双语教学的组织相对比较困难,教师除了应具备深厚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当具有流利的英语表达能力和组织教学的能力。通过课堂实践发现,学生在双语教学中注意力容易分散,英语的使用使得教学不像使用中文那样引人入胜。加之一些学生英语水平有限,容易丧失学习兴趣。因此,课堂教学活动的方法应多种多样,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中充分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如PowerPoint等,加大信息教授量的同时使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一目了然,以降低语言理解的难度。教师可以运用情境教学、活动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辅之以表情和动作等体态语言帮助学生理解,以缓解学习者的语言思维压力、不断激起学生旺盛的求知欲望。

国际私法双语教学中的难点——学科知识教学与语言的关系

双语教学的特殊性和创新性决定了其在其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到一系列难以回避的、全新的教学难题。双语教学绝不仅仅是学科教学与英语教学的简单相加,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是双语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应分清主次,并注重二者在教学中的融合。

1.始终以学科知识教学为首要目标

双语教学应以实现学科教学目标为首,其次才是提高学生的英语能力。教学中英语的使用应以学生能够很好理解专业知识为前提,不能本末倒置,将专业课程沦为专业英语词汇课。国际私法的双语教学应是用英语学习国际私法理论,而不是将国际私法的内容作为单纯的英语学习材料。教学中,要考虑学生的语言能力和对于知识的吸收程度,单纯用英语进行没有国际私法专业教学目标、没有充实的国际私法内容的教学不符合双语教学所追求的目标与效果。双语教学是在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地让学生接触英语,语言环境的完备性和学习过程的连贯性,使学生对语言的掌握更加合理而又轻松地完成,方法更科学,效果也更好。在国际私法双语教学中英语作为教育语言应是指被用做媒介语言来传播知识的某一种具体的语言。对于教育语言,只要能达到自信地表达、有效地与人沟通即可。

2.双语教学中两种语言的分离与结合

目前我国“双语教学”一般是从广义上界定,现阶段我国教师多在双语教学中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因此要注意处理好二者的使用量与结合使用的方式。将母语和英语有机结合起来,始终以学科知识教学为首要目标,淡化教学语言的使用对专业知识传授的影响。

(1)应分清中、英文的范围,划清二者界限

国际私法双语教学中运用两种语言,其中一种通常为学生的母语——中文,还有一种是其同时在学习的语言——英语。中文和英语的表达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相应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也存在差别。两种语言的频繁交替,会给学生带来困扰。在双语课上应尽量不采用母语,遇到复杂的问题首先选择运用简单的英语表达,把沟通作为首要目的。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运用英语的能力。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养成用英语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尤其是用英语理解英国的国际私法制度。对英语语言的使用注重完整性,可对某些章节进行完整的外语授课,并不断扩大使用范围。此时,学生得到语境支持的程度大大提高,师生间的交流、互动呈比较自然的状态,学生使用的语言也逐渐完整。

(2)中、英文结合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二者独立空间

实践证明,当教师授课时使用的英语大大超出学生理解和接受能力的时候,如果再一味强调英语语言的使用量,学生会感到疲惫、失落,最终选择放弃。在尽可能多地使用英语教学的同时,对于较为复杂的理论问题,可以考虑结合中文教学,以期过渡为纯英语教学。中、英文结合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持二者独立空间。遇有复杂理论,先用英语讲解激发学生兴趣,然后用中文进行简要的小结,帮助学生对照理解,使学生逐步适应双语教学;或是先用中文概括理论,然后再用英语讲解案例。相对于理论,案例较为生动。并且可以在用英文讲解案例的同时渗透和印证理论。通过中文概述,学生对于知识内容已有大致认识,在运用英文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学会使用英语思维思考问题、理解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即时翻译效果并不理想,应避免翻译教学法。因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学生会自动选择熟悉的母语来接收和处理信息,而完全排斥听不懂的第二语言。这样的双语教学只能以浪费课堂时间、达不到双语教学目标而终。

3.双语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1)学生不开口,双语教学等于仅仅完成了一半

教师全英文讲授,学生只是被动听课,不能算是成功的双语课。双语教学为学生在英语课程之外开辟了英语环境,要鼓励学生融入这一环境,运用英语为沟通工具和学习学科知识的途径。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和参与到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老师在备课及课堂讲授中,考虑更多的应是如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必过分苛求学生口语语法的准确,应注重英语的交流、沟通目的性。鼓励学生运用英语表达自己观点、运用英语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在课堂上提倡互动式讨论教学法,通过指导学生对某一教学内容中的争论性问题的思索、讨论,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提高其分析问题和用英语表达法律问题的能力。

(2)英语使用量及表达方式应因地制宜、符合实际

双语课中不是教师的外语表演,必须针对学生英文水平现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即使教师能够达到完全使用英语教学的水平,也应结合学生的英语能力准备课程内容。学生的英语水平存在差异,一味追求英语使用量会导致学生理解困难,进而产生厌学情绪。在备课过程中要始终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在英语水平较好的班级中,根据不同内容用不同英语含量。有些知识点适合95%的英语授课,比如,国际私法概述、国际私法的特点、冲突规范的含义和特点、反致、法律规避、住所和居所、实质与程序问题。有些知识点需要中文的辅助教学,例如,英国的管辖制度、先决问题。有些知识需要更多地依赖中文教学,例如,外国法适用的理由的各种学说及评价、中国的相关制度等。英语较好的学生会期待教师讲更为地道的英语,可通过课前充分准备将授课语言表达得更为生动、更符合西方人的习惯和思维,一些更为恰当的词汇和更符合英语习惯的句式的运用都会引发学生浓厚的兴趣。但对于英语水平一般的班级,还是以传词达意为主选用英语表达方式。

尽管国际私法实施双语教学存在诸多困难,但这种尝试一旦开始,必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并且一定会有更加成熟的前景。需要注意的是,法学专业双语教学尚处于探索阶段,不可操之过急。

参考文献:

[1]何阳.我国大学双语教学的本质探析[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1.

[2]朱浦.双语教学的定位、分类、任务和模式[J].计算机教与学·现代教学,2004,03.

[3]梁洪有,李爱国,郭增长,袁占良.谈提高专业课双语教学质量的几个关键问题[J].高教论坛,2006,02.

[4]莫世健.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模式思考[J].中国司法,2007,06.

[5]张远,杨旻.“网络化+交互式”双语教学探索与实践[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