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前我国公共部门绩效考核工作上存在以上诸多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首先需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受考对象的不同,分类命题,尽可能减少考评误差。但分类也不能过细,过细又可能出现“各自为战”的局面。对于同一类别考核对象之间的考核,既要坚持相同标准严格执行,也要提倡被考核对象结合自身实际搞好“自选动作”。譬如,对各级政府的考核重点要放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上,其中对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要予以特别关注,如在经济指标上,相对落后地区可将GDP作为主要指标,相对发达地区就要以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资金有效使用率、推动就业率等作为主要考核依据,在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设置依然如此,区别对待。对同级政府各部门的考核,也要按照政府综合部门、经济部门、党群部门等分成大类,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以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积极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