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出台了《志丹县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关爱体系。按照《志丹县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规范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程序,落实了政府和学校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全县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辍学率为0.1%,控制在省定标准范围内。保障机制方面,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从2009年起,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比较合理,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编制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为1∶12.3和1∶12.8。县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各学校严格落实公用经费总额的5%用于校内教师培训,全县教师培训率达100%。通过努力创建,该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体育运动场地、所有教学及辅助用房、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骨干教师比例等方面均达到省级标准要求基本要求。10月中旬,该县接受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延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