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目前最受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我省超前谋划、强力推进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业已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12月,陕西省政府在《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中提出:“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以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为重点,切实抓好薄弱学校建设”。2006年9月“两基”攻坚完成之际,即着手研究部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并于2007年1月印发《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督导评估的意见》,同年10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印发了验收标准,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全省范围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督导评估工作。最近,我省申报的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太白、志丹、旬阳、丹凤、柞水),已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的评估认定,在省内外均产生了示范性的影响。教育部与陕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规划正在有序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