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产生的背景

什么是内退?内退是一个历史名词,当时为了适应国企改制,分流富余人员,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后劳动部又于1994年颁布了一个《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根据这几个规定,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企业对其发放基本生活费,直到其正常退休。

可见,内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只是企业内部退休。办理了内退的员工可不在单位工作,单位给其缴纳社保,并发放基本生活费。也就是说保留劳动关系,但无须在岗。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国有企业。

☆内退的条件

从以上两个相关规定,可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申请企业批准的,可办理企业内部退养手续。办理了内退手续的,不享受变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不能办内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法定内退必须同时达到以下几个法律要件方可办理,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