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

中职学校免学费资金缺口由财政补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该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中等职业学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为弥补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核拨的补助资金。

办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不分生源,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省确定。

同时,三部门还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教育部拟将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暑期来临,近期各地频发中小学生溺亡事件。近日教育部官员表示,拟将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

7月16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处长俞伟跃通过教育部新闻办网站微博进行微访谈时表示,教育部正在努力,争取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必修课。同时,将学生非正常死亡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此外,教育部还希望开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对于农村孩子的暑期安全,俞伟跃说,农村孩子戏水玩耍十分普遍,关键措施在于村委会或居委会应该担负起对辖区内水域的巡逻监管责任。家长们也有看护孩子的监护人责任,应该提醒孩子们注意游泳安全。

此外,教育部也通过在央视、教育台播放公益广告,不间断滚动播放字幕,向家长宣传暑期安全。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全社会来关心孩子的安全。(郭莹)

教育部:五年规划将全方位培养高校思政课教师

根据教育部7月4日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3年-2017年),高校思政教师将通过全员培训、骨干研修、在职攻读学位、国内考察、国外研修等方式得到培养和提升。根据规划,高校思政教师的培训计划将包括骨干教师研修项目,其中国内研修将每年联合举办6期,分别面向本专科和研究生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每期规模为100人;每年组织40名左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以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赴外研修。此外,还将开展示范培训和专项研修,分别针对全国高校承担本专科和研究生相关课程的教师授课需要和高职高专院校、中西部地区高校及各种类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推动骨干教师国内社会考察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政教师的综合素质,规划提出为教师开设攻读博士项目和博士后培训项目。同时,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设立相应课题;遴选中青年教师和拔尖教师予以资助,并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文库”出版资助项目。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重视思政课建设,规划还提出要每两年组织一次先进单位、教学团队评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性教学展示活动。

教育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

鼓励开展学校联盟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日前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其间讲话时指出,要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鼓励开展“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加快农村学校信息化步伐。

刘利民要求,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尽快消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建立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鼓励开展“学校联盟”或“集团化办学”,加快农村学校信息化步伐;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成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动解决择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热点难点问题。

刘利民强调,为确保到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教育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备忘录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建立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加强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中新网)

教育部试推校车信息实时通

试点校车将装“黑匣子”

近日,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联想集团和宇通客车股份公司签署了校车安全运行信息系统研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共同开展校车安全运行信息系统标准的研究,试点给校车装上可实时监控并发出信息的“黑匣子”。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副主任刘诗海表示,此次合作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和家长对乘坐校车更加放心。校车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家长们也希望随时能掌握孩子乘车的信息:乘坐校车的孩子在哪里上下车?从家到学校需要几点钟出发,需用多长时间?如果坐校车的孩子没有按时到家,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今后,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联想集团和宇通客车将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填补我国校车运行过程监管的空白,体系化地解决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对校车安全进行实时监控。

新研发的信息系统将会实时记录学生乘车情况,并将记录内容与学校、家长进行分享。“届时,家长用一台智能手机,便可以及时了解到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的情况。”刘诗海说,这一系统研发成功后会率先在宇通校车上试用,视其效果,再决定是否向其他校车生产企业推广。(北京晚报)

教育部曝光6起教育乱收费案件

“补课乱收费”成为今年治理重点

教育部7月3日通报了上半年查处的六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并表示,在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今年受理的信访举报中,有关补课乱收费问题占到42.6%。

这6起案件分别是:湖北省荆州长江大学附属中学违规补课,向每生每月收费100元;四川省眉山东坡中学5名教师组织本班部分学生在校外违规补课;河北省廊坊市管道局中学部分班级在家长委员会提议下,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补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中高二年级一班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在校外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1.22万元;河南省汝州市第一初级中学一名教师以妻子名义在校外开办补习班,违规收费5.06万元;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一中组织高二年级利用早晚自习和周末时间补课,共收费52.95万元。6起案件及相关责任人都已受到处理,违规收费退回。

陕西:适应课改发展需要

稳步推进中小学电子书包试点工作

本刊讯(记者孙永涛 通讯员 贺粤军)日前,从陕西省中小学电子书包现场交流会上传来喜讯:安康市石泉县两河初级中学电子书包试点班在全县期末统考中名列第一,比全县平均成绩高出55分,比本校对比班平均成绩高出38.44分,试点班的平均分、优秀率、良好率综合评比都排名全县第一,优秀率、良好率比全县分别高出13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这是学校近十年来从未取得的好成绩。

石泉县两河初级中学是一所山区农村乡镇学校,2011年被省电教馆确定为“陕西省中小学电子书包试点项目”20个试点学校之一。作为一个办学条件较差、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资源欠缺的山区农村学校,为何成绩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两河初中校长张守锋说,主要是教育信息化带动了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电子书包促进了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的根本转变,对于教师的专业水平、信息素养、专业发展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学生学习方式变化激发了学生浓厚的学生兴趣,学习兴趣极大地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快速提高。

据了解,陕西省中小学电子书包试点工作是从2010年陕西建成“陕西基础教育专网”,搭建“陕西教育资源网”,在硬件环境和软件条件基本具备之后,由省电教馆组织省内专家经过三年研究论证,进行的一项探索教育信息化发展新路子的实验。整个实验由省电教馆提出实验技术方案,经省教育厅批准于2011年正式实施。据悉,在全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电子书包试点陕西是唯一一家。全省确定了20所中小学(初中6所、小学14所,每市平均2所,城市农村都有)开展“电子书包”试点,参加学生1000余人,项目投入800万元,为试点班搭建了电子白板、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投影机、语音机、无线网络等现代化的数字化课堂教学环境,依托“陕西基础教育专网”提供电子教材、优秀电子教辅、地方课程电子教材及“新跨越”、“辅导王”等多种优质数字资源,有效创新教学模式,突出基于问题的学习、差异化学习、自主性学习与合作探究学习,适应新时期课程改革发展需要,改变和颠覆传统教学模式的一项实验。

为做好此项工作,陕西省电教馆以探索信息化新路、坚持科研引领为项目实施方向,聘请教育部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领导和高校知名教授担任电子书包工作顾问。省教育厅成立了主管厅长为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参与的领导小组,还成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专业人士组成的专家组,经常指导试点学校开展实验。开展了项目学校校长、实验班学科教师、信息技术教师的应用培训,广泛研讨和交流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及时解决信息化设备出现的问题。教育部中央电教馆已把陕西“电子书包”项目列入全国教育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此外,陕西还设立了24个子课题,由试点学校和专家组承担,深入研究“电子书包”在素质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减轻课业负担、新媒体新产品应用、学生视力影响、汉字书写能力、新型课堂教学应用、优质资源共享、学科教学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实际效果,用实验来科学、客观、公正地回答社会和家长关注的学生视力影响、绿色网络环境及汉字书写能力退化等忧虑的热点问题,用实验来验证教育界普遍关注的书包减负、媒体应用、教学模式、资源应用等问题,探索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新路子。

陕西省教育厅:关停无证幼儿园需提前半年发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对无证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可颁发办学许可证,而不是“一刀切”关停。同时还提出,对无证园发布拟关停通知书应提前6个月,并做好学生分流,以减少学生及家长的损失。

对已经符合办园基本标准的无证园,要督促举办者尽快申请办学许可证;对办园规模、办园条件与基本办园标准差距较小的,要进行积极扶持,督促举办者加大投入,积极整改,待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后可予颁发办学许可证;对规模条件适中、没有安全隐患的无证园、无证教育培训机构,要限期整改,指导其进行资源合并、整合,力争早日达到办园标准;对规模小、条件差,办学行为不规范或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关停,同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教育局要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定期发布无证办学预警信息,必要时果断采取措施,移交公安或综治等部门强制取缔。

西安公办高中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

择校费最高2万

西安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高中收费政策,仍延续今年春季公布的收费标准,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借读费,择校费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公办普通高中行政事业收费包括学费、择校费、住宿费。代办费项目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自行车保管费和伙食费。

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为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职业高中文科每生每学期700元,理科900元。

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其中择校生比例不能高于招生计划的20%,择校生分数线控制在该校统招线下3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普通高中择校费,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和0.9万元。另外,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学校,择校费标准为每生3年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公办高中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住宿费,城市学校每人每月20元,农村学校每人每月10元,公寓制管理的学校按西安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代办费方面,课本费按照省物价局和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印张价格核定后的单本零售价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中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95元。服务性收费方面,伙食费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实际成本核定;自行车保管费每辆车每月不超过5元。

民办高中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国际合作课程班和德、日、法语课程班执行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西安晚报)

西安市2013年教育资助工作启动

最高可申请7000元

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获悉,西安市2013年教育资助工作正式启动。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等人群,将能申请到1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教育资助。

据了解,西安市教育资助工作是为了有效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资助对象包括三类人群: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2.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3.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教育资助为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城市低保残疾学生: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资助5000元,高中(中专和技校)资助3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教育资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城市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办理,由残联审核并做好认定工作。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由计生部门出具认定证明,区县民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