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扶贫办了解到,由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关于新阶段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出台。从今年起,陕西省将结合国家职业教育全面免费政策,对贫困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实行杂费及生活费特殊补助政策,每年完成贫困两后生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2万人,实行一年一次性补助办法,每生补助杂费1500元,生活费1500元;每年完成扶贫移民搬迁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3万人,培训时间为1-3个月,每生平均补助1000元。

《实施意见》要求,贫困两后生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是对中高职职业院校或技师学院在校贫困两后生开展资助的扶贫特惠政策。补助对象是在省扶贫办认定的培训学校或机构就学,“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在册贫困户,因突发自然灾害返贫和农村计生户亦可享受补助。补助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由市扶贫办(局)采用一卡通形式将1500元生活费补助到培训学员,学生学杂费由市扶贫办(局)补助到培训基地,培训基地不得再收取学员任何杂费;扶贫移民搬迁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的补助对象为扶贫移民搬迁及贫困家庭适龄劳动力,培训时间为1-3个月,每生平均补助1000元。

《实施意见》要求,培训基地由市扶贫办(局)申报,省扶贫办确定,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定,所确定的培训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招收贫困学生。同时,各级扶贫和财政部门要设立“雨露计划”培训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依据实际参加培训学员名单,分期分批及时将培训补助费拨付到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在项目操作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培训学员、培训机构任何费用,如有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