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陕西省属高校2012年新任校级领导和委厅机关新任处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暨《廉政承诺书》签字仪式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郝利生代表委厅对新提任的10位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和15位机关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并与他们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会议由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张春校主持。

郝利生在讲话中指出,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签订《廉政承诺书》,是确保干部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反腐倡廉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说,“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近年来全国和陕西部分高校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警示大家要警钟长鸣。廉政谈话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坚定信念,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把握好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开好头、起好步、不掉队,要奋发有为,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教育,不辜负选举的干部群众,做一名让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员领导干部,为陕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郝利生给新任的领导干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增强学习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加强理论和业务方面的学习,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党纪条规的学习,强化自身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重点加强教育政策方针的学习,紧密联系陕西教育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为建设教育强省出谋划策。二是增强自律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要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诱惑,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做到“四慎”,即慎初、慎独、慎微、慎交,从小节做起,从小事防起,净化社交圈。要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修美德,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三是增强公正意识,公正规范使用权力。要把正气作为修身立命之本,把正气看作是一种人品,一种修养,一种气节。要敢于接受上级、同级和下级的监督,要加强自我监督,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不同意见,遵循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

郝利生强调,廉洁从政是对一名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这次廉政谈话,是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的一次廉政教育,是一次从政提醒,是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对各位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

来源:监察室(省教育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