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北麻城市顺河镇3000余名学生被要求自带课桌报到。有的学生因为找不到课桌,只能把茶几拿来当课桌,而留守儿童只能由年迈的奶奶扛着桌子为其报到。

每到开学初,总能看到类似新闻。2009年9月1日开学,陕西澄城县数万名中小学生要自带课桌椅去学校;2010年9月1日,河南省孟津县的一些中小学校规定部分学生要自带课桌椅。据记者调查,当地的中小学生自带桌椅上学已有十几年历史。这些新闻都发生在农村学校,读来让人五味杂陈。

当很多城市学校在自豪地推行“课桌革命”——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提供崭新舒适,可调节的课桌椅时,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的一些中小学校,学生们不得不自带课桌椅上学,同是义务教育,城乡差别何以如此之大?将此新闻与8月3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的有关首届中国贫困地区小学校长论坛的报道参照着阅读——其中几位来自贵州山区小学的校长的感慨:“我们村离县城至少差20年,县城离北京又差了50年。”当能更加深刻地体会此种差距之大。

显然,让学生自带课桌上学不能说是真正的义务教育。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但要减免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等费用,还应为他们提供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为学生配备一张书桌和一把椅子,是实施义务教育最起码的条件,否则那还叫义务教育吗?此种打了折扣的义务教育,令人啼笑皆非。

没有别的原因,此种状况只能用一个“穷”字来解释。乡镇穷,县里穷,地方财政无力承担义务教育经费开支。回过头去看,2001年政府确立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机制,虽然落实了办义务教育的责任,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几年间也有了快速增长,但由于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总量不足,加上政府间的分担比例不是很合理,事实证明,“以县为主”的体制安排已经不适应当下形势了。

2004年,我国义务教育在经费分担上,乡财政投入占到78%,与此同时,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约占到乡财政支出的75%左右,占县级财政的50%左右。中西部地区诸多贫困县、贫困乡镇,绝大多数还是“吃饭财政”,能保证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就了不起了,再让他们承担中小学的教学设施的添置改善,确实勉为其难。因此,我们不能单纯指责当地政府没有尽到推进义务教育的责任,而是要从改革 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上想办法。

说简单点,就是要调整“以县为主”的体制安排,改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担当主要的经费投入责任,由县级政府负责主要的管理责任。同时,应建立针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应以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学校的义务教育投入,减轻县乡压力,以此弥合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