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长安大学结合该校实际,启动实施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实施“八大计划”为抓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发展计划。设立专业建设专项基金,建立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建立专业评估制度和专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和管理。通过综合改革项目的建设,探索以实践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集中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学生自主选择机制和滚动竞争机制,充分满足学生自主发展的需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专业申请并获取参与国家组织的工程专业认证,提高该校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二是实践教学与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合理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加强对基础教学实验室及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改革实验课程体系,构建由基础实验、专业实验、综合实验和创新实验组成的实验教学体系。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制订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设立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基金,完善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的激励制度,加强学生科技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的奖励力度,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依托,促进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是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计划。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该校人才优势和学科特色优势,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建设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展现该校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加大对教材建设的投入,设立教材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校级、省部级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编写、出版及评奖。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的培养与管理。加强公共课、基础课试题库及无纸化考试系统建设,提高考试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四是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计划。建立教师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养培训,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实施“卓越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教学管理干部的培训与配备,通过开展国内外校际间经验交流、进修与学习等活动,分批次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竞聘上岗,稳定并充实教学管理人员队伍。

五是思想品德与教风、学风、考风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支持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基地建设、学术讲座和特色活动。着力推进师德建设,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高校师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强化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建立学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学风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组织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环节。改革考试的方式方法,增加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学习能力的评价,加强考风考纪的督查和监察力度,杜绝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形成良好考风。

六是教学设施与教学条件保障计划。通过多种方式整合校园资源,优化办学空间,提高办学效益。实现教室、开放性实验室、学术报告厅等的信息化管理。实现课堂教学与考务的信息化管理,实现教学和考试过程全程监控。优化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的效率。加大对图书文献资料购置经费的投入。

七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设计划。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各级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质量监控职能。形成由教学目标监控、教学过程监控、教学信息反馈等构成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加强学校自我评估,建立学校教学评价体系,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同行专家和领导听课评价制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制度、教学专项评估制度、课堂教学学生网上评教制度、毕业生追踪调查制度等。

八是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计划。修改完善《长安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对积极参与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及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取得成绩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探索教师职称评定一票认定制,引导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