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情感体验与生命情怀的培养是大学美育中的重要环节。情感通过“体验”而获得,它包括社会情感和宇宙情感。“生命”指人的个体生命和宇宙万物的本体和生命,它凝聚出“精神生命”和“生命精神”;它诞生出“生命意味”与“生命情调”,从而构成人的“生命情怀”。情感体验与生命情怀在“境界”中得以揭示、汇集和敞亮,进而“外化”和演绎为“生命的样式”与“人生的境界”。

【关键词】美育 情感 生命 体验 境界

审美教育亦称“美育”,是指以情感教育为中心内容,以丰富和提升人生境界为价值取向,围绕人的审美活动而展开的教育。美育以审美体验为核心,通过理论(美学知识、艺术理论等)和实践(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欣赏与创造等)两个环节,培养人的审美情怀,丰富人的内心旨趣,提升人的精神境界,鉴照人的“生命地位、生命成就、生命价值”。[1]大学美育是我国目前教育体系中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以往的美育模式一般表现为:通过对美学原理、艺术理论的讲授,培养学生对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审美感受能力和审美判断能力,并辅之以相应的教学实践环节及艺术欣赏、艺术活动环节等。所以,大学美育主要是“趣味”教育或“艺术欣赏”教育。然而,这样的结果往往表现为:第一,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相分离。美育所生成的往往是对象性的“物”,而不是对象性的“人”。殊不知:“美不自美,因人而彰”。[2]“只有当对象对人来说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成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3]第二,知识与生命相分离。美育往往被纳入认识论范畴并在知识层面上进行讲解和传授,而没有真正把美育作为存在本体论在生命层面上进行启迪和滋养。

情感与生命,构成审美教育的核心命题。情感升华为境界,境界外化为生命,从而演绎为审美的人生。情感指情感体验与情感模式。情感不是认识,而是体验,所以,美育的最终目的不是美学知识的传授,而是审美体验与生命情怀的浸养与妙得。它不是给予,而是唤醒;不是“既成”,而是“生成”。何谓“体验”,杜维明在《中国哲学范畴集》中说:“所谓‘体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所感受的具体经验,这种经验不仅给我们带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内在知识,而且能够发挥长期彻底的转化功能。体验所以不同于一般的经验,正因为它是体之于身的经验而不是一般浮光掠影的印象。依类旁推,体认、体察、体证、体会、体味、体玩、体究及体知和一般的认识、考察、证实、品尝及理解也不大相同。凡能‘体之’的都是‘知行合一’的表现,既能‘知得真切笃实’又能‘行得明觉精察’,因为所体之于身的正是自家受用的分内事”。[4]所以,“体验”不仅仅是鲜活的、具体的、内在的、有血有肉的,而且是“体之于身”和“知行合一”的;它必须是“灵魂在场”和“生命在场”。情感体验包括两方面内容:社会情感和宇宙情感。

社会情感指人与人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人生与历史之间所存在的情感形式,它更多地被凝结为人生体验,它是“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的缠绵;是“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的思念;是“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园不堪回首月明中”的惆怅。宇宙情感指人与天地万物、人的个体生命与宇宙的本体和生命之间所存在的情感模式,它往往被凝结为宇宙情怀,它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庄子·天下》)、“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胸怀;是“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二十二章)的襟抱;是“目送归鸿,手挥五弦,俯仰自得,游心太玄”的“天乐”。

情感体验与生命情怀的元素与特征启迪和影响着审美教育的向度和维度。所以,在大学美育中,应注意以下三个环节的互动:第一,“智与理冥,境与神会”[5]审美教育中存在两种精神传导系统:认识系统与体验系统。认识系统指认识、理解、了解、反思、反省、追问、思考、评价、判断等;体验系统指体悟、了悟、体会、感悟、感觉、直觉、顿悟、灵感、心会、意会、神会、兴会、想象、激情、向往、回忆等等。美育中认知系统的教育是必要的,如美的基本概念、范畴、美学史、艺术史等知识的传授,但这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美育的性质不是记问之学,而是体验之学;它所诞生的不是分数和技能,而是境界和情怀。审美体验就是“生命的沉醉”。这种“沉醉”就是生命在直觉与理智之间、存在与意义之间诗意地“跃动”和“惊喜”,是生命在“光辉的快乐中闪耀”。它既有“应目、会心、畅神”(宗炳《画山水序》)之层递,也有“听之以耳”、“听之以心”、“听之以气” (《庄子·人间世》)之流动与升华。第二,“自心观象,象随心显”[6]“一切美的光是来自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映射,是无所谓美的”。[7]美,源于一束“心光”,它照射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光明,心灵的空明澄澈可以映照出天、地、人之本然真相,可以成为“天地之鉴”、“万物之镜”(《庄子·天道》),所以庄子说“葆光”(《庄子·齐物论》)、老子曰“用其光,复归其明”(《老子》五十二章)。尼采曾说:“没有什么是美的,只有人才是美的;在这一简单的真理上建立了全部美学,它是美学的第一原理”。[8]这正是柳宗元所说的“夫美不自美,因人而彰”。心光照射万物,此乃“自心观象”;万物映照心光,此乃“象随心显”。心光就是“虚室”之后的“生白”、“尘尽”之后的“生光”。基于此,美育的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使学生在对“意象”世界的欣赏与沉醉之中充分和真切地体验主体生命自身的可爱与生动。美不是对象的特质,而是人的“作品”,是“心光”在“精选的场合”中所照澈到的境域。第三,“所照者境,能照所到”[9]审美教育所诞生的是心灵的境界和生命的情怀,其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就是“人生境界”的提升。心灵的映射生成心灵的境界,此乃“所照者境”;心灵的境界外化为生命的“样式”和“人生之境界”,此乃“能照所到”,它所成就的就是朱光潜先生所说的“宇宙的情趣化”和“人生的艺术化”。一个人有什么样的精神境界,那么他就会有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形成其独特的“生活样式”,各种不同的“生活样式”就构成种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境界是生命在特定的“情境”中所生成和到达的境域和境地。它是“存在”与“意义”在时空中的交会点。“存在”在“境界”中被赋予“意义”;“意义”在“境界”中得以“存在”和“诞生”。美育就是使“存在的意义”和“意义的存在”在“境界”中得以觉解与映照、升华与敞亮。“体验”与“践验”构成人生境界在“知与行”层面上交融互动。心灵的“感悟”被诗意地升华为生命的“参与”,“灵魂在场”被演绎为“生命在场”。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孟子·尽心上》)。这是一个生命不断超越和提升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从“必然”走向“自由”、从“遮蔽”走向“澄明”的过程。老子曰:“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老子》十五章)。谁能走出混浊躁动而达到内心的朗静澄澈;谁能在鄙陋粗俗中“民胞物与”;谁能在羁旅危行中“诗意地栖居” !

总之,“心灵的超越”与“生命的自由”构成审美教育在“人生境界”层面上的生成与建构;“情感体验”与“生命情怀”则尽显审美教育在“人文关怀”层面上的根由与宗趣。

参考文献:

[1]东方美先生演讲集.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79:22.

[2]柳宗元.邕州柳中丞作马退山茅亭记.

[3]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版),第三卷,第304页.

[4] [美]杜维明.中国哲学范畴集[M].人民出版社,1985:213.

[5]古尊宿语录卷三十二.

[6] [9] 唐君毅.人生之体验[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80、179.

[7]宗白华全集(2)[M].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358.

[8]尼采文集[M].改革出版社,1995: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