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陕西省教育厅在西安曲江宾馆隆重举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签署仪式。签署仪式由省教育厅巡视员吕明凯主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梁宝林与各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在签字仪式上,省教育厅与各市(区)人民政府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双方对共同推进我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了明确承诺。下一步,将通过逐级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把到2020年全省107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作为一项战略任务落到了实处。

梁宝林在签署仪式上作了讲话。他指出:教育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让每一个适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均等的教育条件和均衡的教育成果,不仅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内涵,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不仅是造福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更是强基固本、千秋万代的发展工程。教育部与我省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实现区域内、省际间乃至全国范围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梁宝林强调,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兑现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各项承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列入2012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考核省教育厅的年度目标任务之一,也是我省未来10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

梁宝林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义务教育的 “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战略性任务,从以下8个方面认真抓紧抓好。

一是要科学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合理布局校点,切实解决城市和城镇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适应就学需求和“大班额”问题,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学生就近入学问题。二是要不折不扣用足用好义务教育各项投入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大幅度提高义务教育投入在教育投入中的比重。合理调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结构,统筹义务教育各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中,加大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等“软件”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均衡配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校舍建设、设施设备,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三是要在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总额控制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职工人数,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师资保障机制。强化制度安排,建立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的教师配备,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待遇。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四是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开足开齐课程,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完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提高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水平,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内涵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在课程、学科、教学、教材、质量等方面的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差别。实施义务教育优质网络资源共享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生体质和营养水平。五是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质量。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教学班建设,相对集中的布局和建设随班就读班(点),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入学。对残障、流浪、严重行为不良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和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要给予更多关爱和帮助。六是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综合治理义务教育“择校”和乱收费现象,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平机制。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及外部社会环境,为实施《义务教育法》,实现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积极推进民办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公、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七是要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年度实施计划、评估验收的关键指标和关键时间节点,建立《备忘录》各项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的工作机制。八是要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统一规划、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建立政府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形成新的工作格局,为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省政府总督学曹普选、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王海波,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席了签署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