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等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牵手高校热的背后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通过对地方高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现状与困惑的分析,指出应理性看待高校“非遗”热现象,并提出优化地方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设想与途径。

[关键词] 地方高校 非物质文化遗产 思考

基金项目:2012年西安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西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与‘适度’产业开发研究”(项目号:12L25)、2012年西安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西安地区的周秦汉唐文化运用研究——以城市建设为中心”(项目号:12L28);2009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陕西乡村不良习俗调查与文明风尚建设研究”(项目号:09JK044)

中图分类号:K103 文献标识码:A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引入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意义

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非遗”整体进入中国教育体系的开端,体现了“非遗”教育引入高等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其一,高校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传习地,汇集了大批青年学生,他们是“非遗”传承与创造发展的主体,他们对“非遗”的关注、传承和参与对于实现一个民族文化的创造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大学期间接受有关“非遗”方面的知识,可以增强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和热爱,对于传承和抢救“非遗”、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以及发展中外文化交流,传播优秀民族文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二,在高校教学中融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精华,造就具有自我民族特色、民族精神的大学,也是创造世界一流大学的一个重要内在条件。其三,高校作为学者云集之地,又是培养人才的场所。因此,“非遗”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势所必然。

地方高校设立“非遗”专业的现状与困惑

教育传承是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最佳、最深入人心的方式。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到中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教育传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公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实施指南中,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学习列入学校的正式课程”。近几年,我国各地高等院校纷纷设立“非遗”及其相关专业。然而,地方高等院校教育中关于“非遗”相关学科极度缺乏,使得教育难以培养传承和保护“非遗”所需要的社会人才。一些地方高校在“非遗”专业设置上,并没有系统完善的教育体系,盲目追求大而全,造成专业不强不特,毕业生就业率不高,存在着亟待解决的许多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冷眼看待地方高校“非遗”热现象,理性思考地方高校“非遗”专业优化的问题。

地方高校“非遗”专业优化的思考

地方高校是地方的文化中心,有着独特的区域文化背景,承担着地方社会服务功能,正确认识区域“非遗”的价值,充分利用区域“非遗”资源,努力发挥区域“非遗”的社会功能,构建特色鲜明的“非遗”教育体系,应该是地方高校“非遗”教育工作首先面对的定性、定位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地方高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非遗”专业:

1.加强“非遗”学科建设和知识体系构建

“非遗”教育和研究是一门新兴的、范围很广的领域,它涉及到了民俗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众多的学科。因此,地方高校在设立“非遗”专业的时候,必须考虑清楚学科构成和知识构成的问题,依据自身优势,加强学科建设和知识体系的构建。比如,陕西高校在“非遗”专业的建设上,就可以利用陕西各地丰厚的历史积淀和资源,通过分别构建周、秦、汉、唐文化题材的“非遗”教育体系,为学生开设西周史、秦汉史、隋唐史、区域文化史、古代建筑研究、帝王陵墓研究、文物考古研究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组织学生参观文物、考察文化遗址、遗物,整理民间文学、撰写文化研究文章。这样能够从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角度,有效地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经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增强教学效果,增加学生对“非遗”的兴趣和热爱,通过师生教学相长,推动学校人文特色建设和学科优势培育。此外,我们要在对学生进行概念教学的同时,让学生明白:“非遗”主要是在实物的运行和使用的过程中,通过耳濡目染、口传心授、亲身体验的行为方式来传承和传播的、并且在民间社会生活中通过不断地实践使之得以调整和固化的知识体系。

2.设置科学而有特色的“非遗”课程

直接参与实践和体验是研习“非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然而,在当前地方高校的教学体系中,与本专业有关的实践课程很少甚至没有开设。教学内容的重大缺失和理论教学与实践课程的不平衡,将会导致相关专业的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地方高校在设置“非遗”课程时,应该充分体现开放性,遵循“三结合”原则,注重“四个统一”。所谓“三结合”即:课堂教学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学生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书本教学与民俗“田野调查”相结合。所谓“四个统一”即理论学习与艺术实践的统一、教与学的统一、课内与课外的统一、校内与校外的统一。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打破单一课堂教学的局限,使“非遗”课程兼具理论性和应用性。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大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亲身体验并了解传统文化,使他们更加热爱传统文化,自觉树立起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使“非遗”教育在多角度、多层次上为培育学生成才服务。此外,地方高校在“非遗”理论课程设置基本一致的同时,应更加注重“非遗”教育特色和文化实践上的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和百花齐放。

3.加强“非遗”师资队伍的引进与培训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导的地位,对教学的效果有着重要影响。作为“非遗”课程的教师,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还需熟知当地的历史、风土人情等,同时还要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地方高校应制定“非遗”课程师资队伍培养方案,邀请相关专家、教授以及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非遗”课程师资队伍的培养,有计划地对高等院校任课教师进行培训;任课教师定期举行艺术实践活动和教学研讨等;培养一批集保护、科研和传承为一体的专业教师队伍。定期邀请当地“非遗”方面的领导、传承人等来自民间一线的专家,举行专题讲座。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社会文化资源,聘请当地文化部门的有关专家和当地“非遗”的传承人、代表人物等,担任专业顾问和课程的兼职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等工作,取其之长,补己之短,共同培养当地“非遗”传承与保护急需的实用人才。

4.加强地方教育部门对“非遗”专业的指导和保障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纲要;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保护工作。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科学布局现行地方高校“非遗”专业设置,指导地方“非遗”课程的开设;同时,加大当地“非遗”精品课程建设力度,建设一批“非遗”精品课程。此外,地方教育部门还应充分整合地方“非遗”民间艺术的社会资源,将民间艺术的教学、科研以及排练演出等,融为一体,形成合力,共同研究当地“非遗”的抢救保护工作。同时,保障“非遗”课程的经费投入,为当地“非遗”的研究,提供经济基础。

总之,“非遗”牵手高校在今后将会成为高校专业增设的一个热点,但无论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地方高等院校,还是教育教学研究专家、“非遗”教育传承研究学者,都应理性、慎重地思考这一问题,为“非遗”专业的科学发展和“非遗”本身的有效传承作出努力。

参考文献:

[1]刘伟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素质教育功能初探[J].教学与管理,2008,2.

[2]张仲谋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8.

[3]普丽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9.

[4]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10.

[5]于奎龙.体育文化教育研究——以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7种社火为研究对象[J].价值工程,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