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合格评估是督促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国家的最低办学标准的外部力量,对于学校怎样发展,合格评估本身不具备指导功能。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还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从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来讲,起源于美国的院校研究比较成熟,可以作为加强高校建立内部质量保障的新途径。

[关键词] 院校研究 高校 内部质量保障 新途径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后,教育质量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从第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开展的情况来看,许多高校还没有形成质量监督的自觉意识,建立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明显动力不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国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现状与分析

从1985年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实践起步开始,该项活动就一直由政府组织领导。政府既是组织者又是执行者,集管理与评判权力于一身,表现出鲜明的强制性特点,缺乏民主性与科学性。统得过多,管得太死,中介机构和社会各界的评估力量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影响了政府以外其他组织参与本科教学评估的积极性。

第一轮本科教学评估活动中,作为被评对象高等学校普遍没有意识到内部评估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几乎所有的学校在接受评估前都忙于整理材料,将评估工作看作是政府部门和上级领导对学校的例行检查,存在应付检查的心理和行为。[1]大多数高等学校开展的内部评估只是为了迎接外部评估,没有把各项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规范教学管理和提高教育质量上,而是片面地追求评估结果,把本科教学评估变成了政绩工程。在评建过程中功利性太强,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相互攀比、形式主义、违规攻关和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2]严重影响了评估的形象。

由此可以看出这种达标式的评估不能充分地检测出学校在已有条件下做出的努力,也不利于调动高校参与本科教学评估的积极性。所以不少学校感到评估也确实能推动学校的发展,但却要付出极大的精力。当评估要求学校付出的总精力超出自身可接受的范围时,学校就会感到烦不胜烦,只能穷于应付,表现出明显的动力不足。[3]

第一轮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束之后,教育部在总结经验和反思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根据我国高等学校办学历史、参差类别、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下,实施分类评估。对没有参加水平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进行合格评估,对已经参加过水平评估的高等学校实行审核式评估。合格评估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引导新建本科院校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合格评估是督促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国家的最低办学标准的外部力量,对硬性指标达标要求明确,但是对于解决学校的内部问题,规划发展等方面,本身不具备指导功能,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还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从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来讲,起源于美国的院校研究比较成熟,可以作为加强高校建立内部质量保障的新途径。

什么是院校研究

院校研究(Institutional Research)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1961年,第一届院校研究协会年度论坛在芝加哥举行,1965年,院校研究协会在密歇根州正式成立,这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院校研究的诞生。发展到今天,美国院校研究协会(Association Institutional Research)已经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国际性专业组织,有6个国际性会员协会和43个州一级、地区和部门会员协会,共有来自美洲、亚洲、欧洲、非洲等世界各地1700多个高等教育机构的3100名正式会员。[4]从美国院校研究的发展历史来看,院校研究的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规划研究、学生事务研究、财政状况研究、教师事务研究、专业与课程评估、年度报告六个方面。院校研究的工作分为“基本职责”和“高级职责”。基本职责是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高级职责是项目的评价、论证和规划。[5]院校研究以定量研究为主要方法,目的是解决学校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院校研究传入我国,20世纪90年代初国内学者开始关注该领域相关问题的传播与研究。与美国相比,院校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研究水平参差不齐,研究成果较少,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缺乏自觉研究的良好氛围。

比较教育学家P·G·阿尔特巴赫认为,“院校研究是指那些个别院校收集自己的数据,对自己的运行状态和工作措施进行分析的研究”。[6]

胡森认为,院校研究是有组织地收集、记录和分析有关高等教育机构的计划、进程和环境方面的数据及信息。[7]

美国院校研究协会1999年给院校研究下的定义是,“院校研究是促进对高等院校计划管理与运行的理解,并促使其得以改进的研究。”[8]

刘献君、赵炬明、陈敏教授等认为,院校研究是运用高等教育研究和现代管理研究的成果,通过系统地、科学地研究自己的学校,以提高和改进本校管理工作为目标的研究。[9]

以上学者和机构虽然对院校研究的概念界定不一,但是院校研究决策咨询的服务功能并没有改变。尽管院校研究并不等于决策,但是对于解决事关全局的问题来说,会大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基于此,笔者认为除了本科教学评估之外,院校研究是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的新途径。

院校研究是加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的新途径

第一,院校研究着眼于学校内部管理问题的解决,强调自我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任何一个组织,没有比自身更了解内部的症结所在,因此对自身进行客观及时的研究,要比其他部门或机构做出的决策更有价值和意义,也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开展院校研究工作既要深入工作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还要进行过程跟踪,并对实施结果做出评价。保证每一个问题都是在“确定问题——调查研究——制订方案——实施跟踪——结果评价——效果反馈——确定需要改进的问题”这样一个闭环的工作流程中得到圆满解决。虽然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通过这样的程序解决,但是影响全局发展的问题,借助院校研究,会大大提高学校自身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能有效促进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二,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分析是院校研究的基本职责,也是做好院校研究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国高校的各项数据还是信息孤岛,没有完全实现共享。从新一轮的合格评估工作开始,教育部建立了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按学年或自然年采集数据,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高校的常规工作,加强了教学质量的常态监控。此项工作的开展,虽然有助于院校研究人员及时掌握各项数据的变动情况,但是却远远不能满足院校研究工作开展的需要。院校研究人员还必须进一步扩大数据信息的搜集范围,整理出能说明学校办学质量的权威数据,满足学校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同行、学生及家长所需的、可供决策、咨询、服务的数据。因此基于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院校研究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就从客观上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与科学性,这对于全国高校数据采集的真实性以及实现数据共享是一个巨大的贡献,有利于高校实现自我监督,提高内部质量保障的自觉性。

第三,院校研究人员一般都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背景、研究素养和研究能力。在高等教育国际化、大众化、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下,高等学校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有效研究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赖于一支专业化的研究队伍。所以,院校研究人员所做的研究不同于一般的理论研究,作为一种反思型的实践活动,既能有效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的问题,又可以有效促进应用型研究水平的提高。由此看来,一支专业化的研究队伍是高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力保障,院校研究虽然不同于元评估,但是在质量保障方面二者之间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参考文献:

[1]徐华军.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现状与问题[J].黑龙江教育,2008(10):73-74.

[2]钟秉林,周海涛,刘臻,魏红.总结经验教训 研究背景趋势 创新评估思路——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基本问题探析(一)[J].中国高等教育,2009(1):31-34.

[3]陈玉琨,代蕊华,杨小江,田圣炳.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06.

[4]代蕊华,王斌林,戚业国.院校研究:理论、方法与机制[J].高等教育研究,2005(26),11.

[5][6]周川.院校研究的性质与特征[J].教育研究,2003,7.

[7]胡森.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教育管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2:300.

[8]刘献君,赵炬明,陈敏.加强院校研究: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J].高等教育研究,2002(23),2.

[9]余东升,陈廷柱.院校研究与现代大学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J].高等教育研究,2005(26)1.

[10]张欣,蔡国春.院校研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新视角[J].江苏高教,2010.4.